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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关键在“能下”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15:46 来源: 荆楚网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规定》第四条明确提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这体现了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始终聚焦工作重点、一以贯之,让干部能下更通畅、更常态。

从实践来看,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也是“能下”。长期以来,受传统“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影响,导致一些干部“不愿下”“不想下”。而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等情况,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也阻碍了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的问题,不仅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更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能下”的核心是“谁下”。《规定》第五条明确了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即规定了“谁要下”。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对照15条规定的要求,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准确把握“谁要下”。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综合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的成果,全面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准确认定“谁该下”。

“能下”还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定》明确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五项程序,因此要严格程序步骤,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让干部“下”的明白和信服。同时,对“下”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强化对“下”的干部的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得到“上”的机会。真正实现能上能下的常态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激活干部队伍的“一池春水”。

“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待须而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能“坐而论道”,必须“起而行之”,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上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能(湖北武汉)

责编:詹蔷

【责任编辑:廖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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