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县(市、区)确定5-10个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城市人民小区)作为试点,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的目标,奋力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路径。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既可为基层组织知晓人民群众需求提供有效途径,也可为人民群众评价基层组织工作提供真实反馈,双方合力,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坚持党建引领,当好“领头雁”。“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组织优势与治理优势相结合,助于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形成党组织领导的“一核多元”协商共谋机制,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在正确的轨道上加速稳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到时时作示范、处处当先锋、事事我带头,切实做到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成为群众最贴心、最信赖的精神信仰,引领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活动。
坚持群众主体,夯实“压舱石”。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要遵循群众至上原则,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处,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新想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居住环境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群众幸福指数是否真正得到了提升、群众权益保障是否真正得到了实现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基准。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搭建群众参与平台、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扩大群众参与范围,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参与性,推动民事民谋、民事民建、民事民管、民事民评,最终达成民事民知、民事民享的目标。要缩短与群众的距离,时常与群众坐在同一条板凳上拉家常,提升工作实效,积极摸索与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新型基层治理模式,同群众想在一起、行在一起、干在一起,更好地知民、安民、便民,以社区用心的服务效果换取群众放心的居住环境。
坚持试点先行,种好“试验田”。面对复杂工作、任务,不能没有主次、没有区别、没有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要先围绕试点社区、村湾,解决发展问题,以此带动其他社区、村湾,确保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龙湖社区,作为试点单位,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步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建造“乡愁博物馆”,在给群众弃用老物件安“家”的同时,也避免群众将其随意搁置在走廊、楼道、架空层等安全问题的发生,做到让群众安心、让群众放心、让群众贴心;搭建“红色阵地”,加强群众党史学习教育,利用红色资源、讲述红色故事、重走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这些活动都是扎实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真实写照,为其他社区开展此项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上下同心者胜,风雨同舟者兴。”坚持党建引领,坚持群众主体,坚持试点先行,只有各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铆足一股劲,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便指日可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昕晨(武汉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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