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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让政治生态更有活力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14:50 来源: 荆楚网

《人民日报》11月23日刊发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署名文章《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文中指出,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保持组织机能健康的内在要求。2022年9月,党中央修订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让有能力、敢担当、有本领的干部成为干事创业的主力军,为实干者开道,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才能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锻造出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推动改革发展不断向前。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要解决“下”的问题。畅通“下”的渠道,才能打破“铁饭碗”的保守观念,形成健康的竞争激励机制。不担当不作为肯定不会有位子,只有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才能有前途。有的干部“熬年限”“混日子”,工作墨守成规、畏首畏尾,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就应该挪位、让位。新修订的《规定》将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从原来的10条增加到15条,更为鲜明地亮出了“优”与“劣”的标准,“上”与“下”的准绳,让干部“下”得明白,“下”得服气。《规定》要求,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规定》的出台和修订,建立起一套可操作的干部“下”的机制,为解决干部“难下”问题提供了有效遵循。

“下”不是目的,以“下”促“上”,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才是不忘初心。《规定》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对于“下”的干部,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规定》明确表示,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以上举措充分体现了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以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要求。对于问题轻微的干部,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被调整的干部,留有合理晋升的渠道。只有形成能上能下、上下流动的良性循环,才能最大程度上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不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繁荣发展。

新修订的《规定》,更加深入细致,更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也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对干部本身来讲,有利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让干部关注自身素养的提升、党性意志的锤炼和专业能力的提高,让有理想、有抱负、有知识、有能力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对整个政治生态来讲,有利于激浊扬清、见贤思齐,为整个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提供良好的政策导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干部支撑。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迪(武汉汉阳区)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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