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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评】东湖评论: 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4日14:09 来源: 荆楚网

近日,省委政法委机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新时代政法工作”第二期专题研讨会举行,6名同志围绕办公室和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政法智能化建设是《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到的重点内容,规划指出“全面加强政法智能化建设,完善政法跨部门数据汇集共享机制,加快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持续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当前,积极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对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职能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融入“数字湖北”建设,统筹规划下好“一盘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将“智慧政法”建设融入“数字湖北”建设总体规划,建议进一步统筹全省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现建设集约化、流程规范化、数据标准化。譬如,统一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共享信息数据标准、质量要求、使用方式等,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治理协同、服务优化;统一功能设计。可以考虑以政法部门业务系统为突破口,构建一体化的政法信息系统和资源共享平台,加强大数据融合创新,提升数字赋能效率和互认共享水平。建立政法和社会治理数据共享负面清单、权限清单制度,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政法部门专业数据、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互联网数据集成运用,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

创新“综治+”模式,织密社会治理“一张网”。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总要求,依托省、市、县、乡镇四级综治(网格)平台,合力打破城市治理中的信息壁垒,构建以高度融合、深度交互的“城市大脑”为中枢,提高城市治理精准感知、精准管控、精细服务的能力。譬如,完善“综治+”基层治理平台。以数据融合为基础,提升网格数据信息研判和汇聚共享能力;完善智能化分析研判平台。聚焦信息数据全汇聚、研判监测全比对、网格要素全掌握、平安评价全参与,实时汇聚以社情、警情、案情、舆情和安全感测评等各类数据为基础的基层治理平台,做到及时研判预警高危风险苗头,努力实现早发现、早处置。

推进数字政法建设,串起协同服务“一条链”。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相统一,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办案数据“智享”、办案流程“智管”、办案质效“智评”。譬如,强化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强化“一站式”纠纷调处中心建设,针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或行业搭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只跑一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据流与业务流、管理流深入融合,深化智能应用、移动应用、集成应用,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升级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48”法律咨询热线等,建设集业务预约受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让群众随时都能享受到全时空、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

强化制度机制保障,把好评价体系“一把尺”。针对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对象错综复杂等情况,可在制度机制上下硬功夫。譬如,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以智能化应用为导向,深入开展数据挖掘和优化利用,对各部门的智慧化治理效能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依据;制定完备的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平台安全、终端安全管理策略;建立健全科技信息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强社会治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高领导干部的专业水准,为政法智能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为政法智能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数字技术的综合应用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引擎、新抓手。全体政法干警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本职岗位,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虎(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责编:丁玥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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