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布了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是重点也是难点。以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以“基层善治”助推“大国之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治国之法,为民而立者也”。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让法治在乡村落地生根,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需要每位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加强乡村普法工作,在群众心中埋下法治“种子”势在必行。需要进一步推动法治资源下沉基层,满足基层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乡村创建中润物无声的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譬如:充分发挥各村现有的文化广场、村村通、村民小组微信工作群等载体作用,将《宪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法治元素融入其中,同时利用好电子宣传屏、文化宣传栏等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推送并及时更新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运用潜移默化的力量把法治建设意识植根于村民的心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和村民群众的法治素质,形成尊崇和践行法律的良好风尚。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是基层治理中基本的规矩。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依法解决矛盾的导向,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譬如,依法进行社会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从酝酿、启动、实施等环节都符合客观实际和法律法规,杜绝违法决策、随意决策等问题。各地各级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议通过会前学法、用法懂法培训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法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对于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缺失敬畏之心,各地各级应加强内部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的执法铁军,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应强化制度建设,用法律准绳来规范社会生活,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根基。譬如,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行使权利,针对群众的各项诉求,依法及时回复办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构建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规章制度内容,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村民自治章程》《党务事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等基层自治规章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按照“五议两公开”有关要求,做到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常态化,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监督小组的作用,对涉及全村经济发展全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村民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监督。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同步推进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满足群众多元法治需求。充分运用好基层自治载体作用,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实践,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从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入手,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基层、落到一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虎(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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