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作出重大部署,对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湖北法院完成全省信息化总体设计和湖北法院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职能服务”为要求的湖北智慧法院生态体系已全面建成,覆盖全省128家法院的一体化信息平台基本完成。初步形成了与信息化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引领了法治共同体运用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寻求司法解决路径的观念变革,取得实质性成效。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第一年,智慧法院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人民法院应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推动司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为牵引,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制。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发展和国家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根据《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湖北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版)》等要求,湖北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自觉扛起智慧法院建设主体责任,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譬如,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把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谋划、高位推进;充分发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化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实行信息化工作管理、督查和绩效评估考核;开展常态化督导,结合工作重点,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推进有序、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推进不力、应用滞后的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科技赋能司法,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移动端提供网上立案1071.8万次,同比增长30.6%,平均每分钟就有61件案件实现“掌上立”,智慧诉服水平明显提升,“数字正义”持续在线。新形势下,各级法院可以深化智能化建设、实现智能辅助全覆盖为重点,应用推动放在优先位置,抓住关键,矢志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让司法全流程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高效。譬如,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对案件类型和审执人员精准画像,实现从系统分案到类案找人的精准匹配,科学破解“案多人少”结构性失衡,提高司法生产力;可以充分结合司法办案实践,研发设计人工智能产品辅助办案,通过文书辅助制作、类案自动推送等为法官办案提供全流程伴随式智能辅助支持,解放司法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深度利用大数据智能分析,提出一系列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和研究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贡献司法智慧。
筑牢安全防线,为智慧法院纵深建设和应用保驾护航。在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过程中,AI“法官”、“移动微法院”为司法为民提供了新动能。毋庸置疑,我们在充分利用司法智能化的同时也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其中的信息安全问题尤为关键。在司法环境中,信息安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因此,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诉讼智能化与信息安全并重的原则,以保障信息安全为目的,强化风险意识,提升管理效能,筑牢信息安全“防火墙”,牢牢掌握信息安全主动权,推动信息化建设健康、安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智慧法院建设的飞速发展,映照着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全省各级法院将以“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为契机,全力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为湖北构建全国建设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荆楚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虎(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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