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加强乡村治理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在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力、组织力、执行力?房县探索“党建+自治、党建+法治、党建+德治”等党建+三治”基层治理模式,趟出具有房县特色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枫桥经验”实践之路。
加强“党建+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引领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要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基层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在办好一件件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何加强和推进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房县以“党建+自治”为基础,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织密建强党组织领导下的建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深化“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让党员全程主导制定村规民约,推动大小事、急难事由党员谈、群众议,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到关系切身利益的公共、公益事务中来。实践证明,通过党员干部引导群众参与矛盾化解,形成村民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解决的新局面,激活了乡村治理内生动力,提升了基层自治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写好基层社会治理“枫桥经验”房县答卷。
推进“党建+法治”是乡村治理的“生命力”。依法治理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提保障,更是乡村治理工作的“生命线”。只有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治理才能变得井然有序。一定程度上,一个地方的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彰显着它发展的硬实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房县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村党支部书记法律法规培训主题,着力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坚持民主公开,完善民主决策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在281个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依托全县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人民调解室等六大阵地,选派58支法律讲师团、130名专业人士,深入281个村(社区)、478个小区(院落),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宣传活动1789场次,在党员干部动员村民群众主动参与到乡村治理各项监督事务中来,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高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构建了新形势下“党建+法治”、引领乡村治理长足有效发展的新格局。
深化“党建+德治”是乡村治理的“催化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新时代加强乡村道德建设,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主线,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依托,实现对传统文化和道德理念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德育的“催化剂”功效,助推乡村治理加速度。房县以“党建+德治”为保障,立足本地社情民意,从孝道、家风、文风三个方面强化“德治”,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道德讲堂等载体,通过身边人讲述身边事,将评选出的十星文明户、道德模范、“美丽庭院”“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事迹,在群众中广为传诵;通过让党员引领群众组织开展家规家风评议活动,让“家规家训”深入人心,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带乡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崇德向善润泽人心,铸牢乡村德治意识,不断推进社会主义乡村道德建设,增强乡村治理软实力。
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在全党开展。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干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是最公正的裁判。抓基层治理,强化基层党建,目的是让基层党员干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实际行动服务群众,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通过创新探索“党建+三治”基层治理模式,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聚焦基层治理的堵点、痛点、难点,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这样才能凝聚和团结更广大的发展力量,推动乡村振兴,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代新成(房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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