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切实讲好湖北安全故事,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把安全工作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安全工作就会每天有进步。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事,是各级监管部门的事,是各行业部门的事,是每一个企事业单位的事,也是每个公民的事。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层层传递安全生产的责任,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只有守土有责,才能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生产“先于一切,大于一切、重于一切、影响一切”的观念,面对安全工作,绝不能让安全目标任务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要扎扎实实地落到实际工作中,并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做到措施得力,不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安全工作主动权。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好落实。各级监管部门特别是镇、街道的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岗位。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律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不能也不可能包办企业、事业单位的事。各级党委政府要推动各企、事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念好安全经,做好安全功。
俗话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就要戳到痛处、要穴。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和问责追责统一起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地方和企业,要及时批评教育,要发挥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警示教育作用。
夏季来临,是安全事故高发期,也是安全生产关键期。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抓安全生产要成为一种工作常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只有始终强化“安全第一”的权威,筑牢安全生产的堤坝。才能真正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目标。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清波(襄阳市樊城区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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