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增城区某会所内公共泳池发生一起溺亡事件,当时游泳馆救生员低头似在玩手机。当地相关部门向媒体表示,游泳池运营方已承认失责,但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目前,事件相关方仍在沟通协商中。游泳救生员是国家颁布的体育行业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救生员上岗,需要持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游泳救生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其必须忠于职守、严守纪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本职工作。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必然要求,更是关系到新员工生命安全的大事。具体到游泳馆救生员来说,开展入职安全教育,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作业,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游泳者生命安全负责的重要体现。按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新员工都经过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合格后上岗,如果发现未经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合格的新员工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然而,眼下救生员运用和管理问题颇多,比如持资格证的救生员不足,一些游泳场所出于成本考虑没有配足救生员,或者让救生员身兼数职;而代表救生员职业能力的资格证书,花费几百元便可买到假证;明确规定的救生员资格证年审制度,成了一纸空文……
俗话说,人命关天。游泳池救生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游泳者安全负责。在对外开放的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进行现场急救,这是游泳救生员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游泳池救生员工作所须的理论知识量、服务精细度、问题解决法等,以及较强的学习、表达、沟通、观察判断和应变能力,动作协调,视觉、听觉敏锐,岂是身兼数职无证上岗还玩手机所能胜任的?泳池的安全是需要游泳池救生员去保障的,尤其须要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学习和工作中加以落实。
因而,除了有关游泳池救生员培训机构要加强经营场所游泳池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游泳池救生员救援能力,确保科学、安全、有效地实施游泳救援任务培训外,各地职能部门还要加强行业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杜绝再次出现身兼数职无证上岗还玩手机的咄咄怪事。另外,要结合我国国内救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关的管理条例,完善游泳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建立严格的审查监督机构增强对游泳安全教育的监管力度,以保障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童其君(福建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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