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夏季,风干物燥,诱发森林火灾事故的潜在因素增多。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知道,一旦发生了森林火灾,尽管全力救火,但仍然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可见,救火不如防火,防火于未燃。与其在火灾中频频举起“灭火器”,不如在源头上筑起一道“防火墙”。
首先,必须完善森林防火履责体系。各地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火工作,加强领导,及时研究、部署防火工作,加强检查与督促。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逐级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划定防火区域,明确防火责任。通过行政区域负责制、单位系统负责制、分片划区责任制、家长负责制及制定防火公约、制定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规范、完善防火管理工作。
同时,必须强化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其一,加强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防火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因此,要经常向广大群众开展防火宣传教育,从思想上认识到火灾危害的严重性,在广大干部、群众思想上建立起一道防火线,做到防火于未燃,这是做好防火工作的关键。其二,要引导市民树立良好的风俗习惯。我国自古就有清明上坟烧纸、放鞭祭奠先人的习俗,这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大隐患。应禁止在三级风以上、周围有可燃物的条件下烧纸、放鞭,做到火灭人走,自觉杜绝火灾隐患;倡导市民用鲜花替代烧纸、放鞭祭祖,既安全又文明。其三,严格控制火源,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也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的有效办法。
特别是,必须落实森林防火督查机制。各地要层层建立防火组织,落实人员、经费、设施等,在防火期内对防火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增加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密切关注火情;定期对灭火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其准备充分、使用正常;严格督查,对防火失职行为,无论是否发生火灾,一律严厉问责。森林安全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人人有责 。让我们携起手来,树立森林防火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确保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引发火灾,共同维护森林资源和绿色家园。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张西流(咸宁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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