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有越来越多的资金、贷款、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进入农村,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动能。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一环。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的粗放式农业发展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农民增收的需求,加快形成以种养殖业等第一产业为根基,加工业、服务业等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态势已成为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农村产业融合自实施推进以来,得到了各地区广泛的响应和支持。但目前的产业融合还在初步发展阶段,还存在着产业融合层次较低、产品同质化严重、乡村利益联结机制缺乏保障等问题。要从顶层设计、政策扶持、利益分配等方面入手,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的更高质量融合发展,帮助农民增收。
做好顶层设计,聚焦农村多元价值挖掘特色资源。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一步,要做好研发、生产、加工、品牌等环节的规划,实现错位发展和差异竞争。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打造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产业链的“龙头”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的方式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统筹规划特色产业发展与生态宜居村庄建设,不断推进特色农业与旅游、文化、医疗、养老等融合发展新模式。
注重政策扶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特色产业链建设。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组织在特色产业发展中,强化对农民生产经营能力、销售能力的扶持和培养,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新人才、新技术为产业融合发展赋能,促进互联网、云计算、遥感等先进技术要素渗入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让农业科学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支持农民以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就地务工、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农户与当地企业的合作。
完善利益分配,保障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要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公平公正保障交易主体之间的权益,形成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分享收益、增收致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良企业向农户转移风险,以及农户拒不履行合约等现象的发生。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税制结构,激励三次分配资源更多地流向特色产业增收领域。
只有把农村地区建设好,加快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亿万农民才能安居乐业,就地过上幸福美好的现代生活。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广大农民既是主体力量,也是直接受益者。产业振兴则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出各具特色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绿色发展之路,让广大农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升伟(宜都市姚家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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