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17日《黄石日报》报道,根据有关规定,6-9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执行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
又到盛夏高温季,落实高温津贴虽是老生常谈,仍需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重视,将高温津贴落实到位。《黄石日报》的这则报道中,通过公示投诉电话的方式,依法为高温下的劳动者维权,正是加强督促落实高温津贴的具体举措。
其实,落实劳动者高温津贴,无论对于一座城市还是用人单位,彰显的是一份人文关怀。比如在烈日高温下劳动的环卫工人、筑路工人、抢修水电工等,都与保障我们正常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换位思考一下,没有他(她)们的辛苦,我们怎能享受到室内的安逸。如此辛苦重要的岗位,本应依法享受高温津贴,相关部门要抓好督办落实,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还可以增设一些措施,比如“高温送清凉”、设置“纳凉驿站”等举措,对于他(她)们而言,既是一种劳动辛苦的认可,也是一种人性化的关怀。
保障劳动者高温津贴落实到位,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应进行督办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到位。对故意克扣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应依法予以处罚。还要完善配套设施,为高温下的劳动者送清凉。比如,为高温下户外劳动者建设“避暑驿站”,配备防暑降温物品、药品等。劳动者自身也要有依法维权意识,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落实高温津贴,离不开各级部门和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监督、维权等相关措施。以换位的角度关心关爱高温下的劳动者,定能彰显出一份暖心的城市人文关怀。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张友江(大冶市灵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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