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和“魂”。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人民政协文化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对我国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协商民主实践的精神凝练,是彰显人民政协职能优势的重要“软实力”。大力弘扬人民政协文化,发挥文化凝心铸魂作用,对促进人民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刻把握政协文化内涵。政协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中华文明“商量”“共和”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政协文化是协商文化。协商是人民政协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根本原则,是政协组织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最显著标志。政协文化是和谐文化。人民政协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谐。政协文化是包容文化。人民政协坚持阶层不同目标同、界别不同理想同、利益不同大局同、意见不同责任同,具有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政协文化是人民民主文化。人民政协为民主而生,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贡献。
深层推进政协文化建设。要完善制度体系。制度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和固化形式。要将人民政协成立70多年来的重要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加强政协制度同党委、政府政策的衔接配套,使政协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发挥委员作用。政协文化源于政协履职实践,要尊重政协委员主体地位,着力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持续践行“人民政协为人民”理念,为政协文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实践范例。要营造浓厚氛围。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要充分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形式,努力扩大政协文化的受众面,让人民群众直接体验和感受政协文化魅力,增强政协文化的亲和力、感染力。
深入践行政协协商文化。协商文化是政协工作的灵魂,也是贯穿于政协履职全过程的红线。要大力弘扬民本文化,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理念,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切实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充分照顾不同群体利益关切。要践行“和而不同”“和合”等文化理念,持续提升政协协商文化在社会群体中的影响力,把凝聚共识贯穿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要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不断强化委员对协商文化的认同,激发委员与界别群众参与协商积极性。要高效推进“书香政协”建设,引导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厚积政协文化底蕴,在“润物细无声”中增进共识、增长才干,从而更好践行政协协商文化。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赵艾青(荆州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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