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依靠群众,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筑牢根基,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社会善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的基本遵循,更是“党领民治”的成功典范。近年来,湖北省委先后出台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等系列文件,推动构建起“四梁八柱”政策体系,形成“五级书记”抓治理工作格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分别达99.4%、99.8%,党员干部立足基层、下沉基层,全天候活跃在基层,基层党组织功能显著增强,真正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落细落小,厚植为民情怀,做到心中有民。只有用群众的力量才能解决群众本身的问题。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枫桥经验”永葆青春的精髓,必须把依靠人民、服务人民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提高融入群众的能力,善于运用群众语言,与群众交朋友、拉家常,和群众打成一片;增强组织群众的能力,依靠实干垂范,热心服务群众,形成“一呼就灵”的良好工作局面;提升帮助群众的能力,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深耕易耨,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是“枫桥经验”最主要的实践特征。加强基层潜在纠纷、安全隐患的排查,并针对苗头性和倾向性的事件进行风险识别,及时及早介入,防止小纠纷演变成大事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优化机制,优化纾解机制,聚焦矛盾而又不局限于矛盾,以扎实细致的工作就地化解矛盾,从平安建设角度压实“矛盾不上交”的基层责任。要坚持依靠群众自治就地化解矛盾,坚持依靠法治手段公正解决矛盾,坚持依靠德治预防控制矛盾,防止矛盾扩大升级蔓延成社会风险。
“枫桥经验”历经风雨洗礼,依然生机勃发,熠熠生辉。新时代赋予“枫桥经验”新的内涵,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花。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祁蕾(武汉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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