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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以高水平调解护航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1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10月8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调解是中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奋进新征程,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解压阀”“灭火器”作用,以高水平调解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抓早抓小,实现调解精准化。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是一种“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管理方式。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之一的枫桥镇枫源村,已连续18年实现群众“零上访”,靠的就是主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这一秘诀。据司法部统计,2022年全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494万件,其中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基层调解组织具有人熟、地熟、情况熟、政策法律熟的“四熟”优势,及时主动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拖大、大拖炸,做到应调尽调,是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而言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医疗、物业、消费、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做到主动排查,及时介入、细致分析,就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产生。

加强业务培训,实现队伍专业化。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对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目前已有人民调解员317.6万人,专职调解员达41.2万人,个人调解工作室已建1.7万个,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已基本形成。但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调解效果。可通过定期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卷宗制作等常态化专业培训,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同时还可以广泛吸收退休政法干警、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医务人员、高校教师、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调解专家库,采用补贴+积分等激励方式,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等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工作现代化。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是进步的源泉。近年来,各地普遍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更多解决途径。在实践过程中,可以从构建大调解格局方面着手,根据不同诉求、不同对象、不同地域、不同行业,整合资源、集成作战、多元解纷,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同时,随着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不仅调解的体制机制要创新,调解的载体、方式也要创新。河南、重庆、云南等地研发了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新型矛盾纠纷调解载体,当事人、调解员可以在线调解纠纷,打破时空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矛盾。由此可见,“互联网+调解”不仅能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还能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务实高效的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这些新型载体中收集的矛盾纠纷数据,还可以对本地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预警,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科技优势更好转化为民生福祉。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郭佳 (当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责编:闻玉强

【责任编辑: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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