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合理限制未成年人消费数额……近日,国务院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已突破1.9亿。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开阔视野、增长学识、丰富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网络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未成年人信息滥用等,聚集多方关切,亟待通过立法加以制度性解决。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一经出台,即引发各界广泛关注。《条例》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特点,细化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已有的法律,共7章60条内容,从“建机制”“提素养”“优内容”“护信息”“防沉迷”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操性。
构筑安全用网屏障,建设全方位保护体系。《条例》要求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各司其职,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网信、电信、公安、文教卫、新闻出版、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范围,要创新工作方法,配套制定保护规章细则和规范标准。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保护治理办法。头部平台企业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深化行业协作,压实主体责任,增加优质网络内容供给,运用技术手段,促进“青少年模式”向“未成年人模式”升级。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和内容管理,严禁游戏账号租售,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泄露等恶性事件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防火墙”。
保障青少年安全用网,打好“执法+普法”组合拳。执法部门要突出重点,针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较大、对未成年人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站平台以及儿童智能设备,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针对寒暑假等重要节点,公安、电信、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加大对网络诈骗、网络欺凌、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等问题的打击和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反复反弹、隐形变异问题。加强网络安全普法宣传,推动普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普法小视频、防骗打油诗、反诈情景剧进校园、法治“剧本杀”进课堂等新颖趣味方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养成依法上网的好习惯,营造浓厚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发展和保护并重,全面提升网络素养。确保未成年人远离伤害,要保护更要发展。《条例》首设“网络素养促进”专章,明确教育部门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立足课堂育人主渠道,落实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等课程要求,推动网络素养与相关课程有机融合。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结合数字时代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特点,提供优质的计算机、人工智能、编程等网络素养课程,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加强学生文艺、体育、科技社团建设,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持续开展经典阅读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体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保障《条例》发挥最大作用,需要多方合力,久久为功,织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网”,保障青少年数字权利,让“互联网之光”照亮青少年美好未来。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祝君(武汉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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