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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多方合力,让文明养犬成共识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0日15:48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年来,热衷于饲养宠物狗的市民越来越多,“人狗”冲突矛盾频发,“恶犬伤人”的事件早已屡见不鲜,由于部分养狗人士的不文明行为,“养狗为患”不再是调侃,它成为困扰现代化公共生活、破坏社区邻里和谐相处的难题,曾一度沦落到“犯众怒”的境地。

其实早在1000多年前的唐代就对此制定律法,《唐律》规定,狗主人如果看管不当致使狗伤人,要依照其罪进行赔偿。 如果再有伤人事件,人和狗都要受到处罚,狗就要被杀死。

在2021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针对养狗的行为规范,各地也纷纷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活动,从犬只登记疫苗、行为规范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文规定。

文明养狗,需要更有效的宣传。权威数据表明,老年人宠物消费增长呈明显态势,2023年50岁以上人群的宠物消费规模将达到700亿元。在应尽的义务告知基础上,相关部门和社区管理者不能仅仅只凭几句标语、几张传单、几封倡议书就“草草了事”。在大数据的时代下,对文明养狗的宣传应精准到户、精准到人,让狗主人清楚认识到养狗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后果及责任。

文明养狗,需要更温情的措施。个别地方政府抱着解决不了养狗问题,就解决狗的“一刀切”思想,简单粗暴的出台“遛狗必须起早贪黑”“城区遛狗三次予以捕杀”等规定让人啼笑皆非。在文明养犬问题上,政府管理者必须具备换位思维。上海市推出的“文明养犬一件事”便民措施,覆盖饲养犬只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深圳市为提供宠物友好活动空间,探索建设宠物友好型街区等方法值得各地借鉴。

文明养狗,需要更有力的监管。要进一步构建完善“政府+社会+公众”三方协同管理机制。政府要积极出台举措规范养犬行为,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号召社会组织和居民组成志愿者团队,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监督力度,避免条例变成“一纸空文”。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城市大脑”大数据平台优势,探索打造犬类监管平台、完善线上举报机制、建立不文明养狗抓拍系统、将不文明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养狗不仅是权利,更多的是义务,从来没有什么“人狗对立”,只有文明和不文明之间的对立。只有让文明养犬成为共识,才能共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郑凯月(湖北宜昌)

责编:丁楚风

【责任编辑:沈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