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2024年第3期《求是》杂志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文章提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趋势,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我国各族群众在历史长河中通过生产实践、商业贸易等多种交往交流交融方式形成的,在历史演进中,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要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离不开在现实中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经济基础,团结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精神情感上强化各族群众的精神纽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同时,更离不开让各族群众共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以共同富裕为抓手,大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我们要大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磅礴力量;要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让各族人民共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民族团结始终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繁荣发展始终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华民族方有立身之本、生命之依、力量之源。
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必须要围绕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共谋划、齐发力、担使命、勇争先,最大限度地激活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起各族群众的共同力量,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建设牢不可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建设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全国各族群众,以共同富裕为抓手,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我们在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的宝贵经验。
实践证明,只有各族群众携手同行,最大限度地凝聚起现实合力,画出最大的“同心圆”,才能将中华民族锻造成为牢不可破的共同体。
加强民族团结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好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大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扎实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切实汇聚起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深入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精神家园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兴旺发达的精神支柱。民族地区拥有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丰富的文化资源。要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带动各族群众形成深层次的文化认同,搭建起民族交流的桥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及各族群众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同时,要将民族地区的文化资源与经济发展相衔接,带动民族地区文旅产业发展,助力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纽带和园地,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归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才能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夯实物质基础。实现共同富裕是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是各族群众的衷心期盼,持续推进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持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改善人民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将更深入地充实各族群众的精神生活,有助于能归聚人心,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共识,增强各族群众的精神纽带,进而扎实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让各族群众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是共同体存在的必要条件。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休戚”意指欢乐和忧愁,泛指有利和不利的境遇,“休戚与共”是指共同分享和承担欢乐忧愁。认识“共同体”和“共同体意识”,必然要先认识共同体的利益。个人利益与共同体利益的休戚与共,是人的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中华民族共同利益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中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休戚与共”是一种利益和情感的双重表达。
“荣辱”意指光荣和耻辱,“荣辱与共”是指共同分享和承担光荣耻辱,是一种价值和情感的双重表达。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必须要让各族群众共享中华民族复兴伟大荣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让各族群众享受到幸福生活,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强化向心力与凝聚力。
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让各族群众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激活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要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就必须要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富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美好局面,共创中华民族的绵延福祉,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向着更加美好的未来砥砺奋进、阔步前行,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总之,要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发挥好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以共同富裕为抓手,更为积极地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形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凝聚起各民族的现实力量,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聚力,强化各族群众的精神纽带;切实让各族群众共享民族复兴伟大荣光,让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进而构建起坚不可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黎海波(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韩潇潇(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