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数字检察规划,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数字检察被频频提起,数字检察作为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创新点,是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应当乘数字检察之势,以数字检察人才“春风浩荡”,吹动法律监督“一江碧水”。
数字检察之要,惟在得人。加强数字检察人才培育和队伍建设,是秉承“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发展理念的深刻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及“关键在人”,彰显了人才创造历史、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印证了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离不开人才支撑;是适应“数生万物,万物皆数”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数字化浪潮下国家治理对象和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也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数字检察推动检察机关重塑变革法律监督模式,是检察机关特有的新质生产力,更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精准履职、能动履职”的本质要求,通过从大数据中碰撞挖掘监督线索、用智能化工具辅助案件办理、用数字化思维提炼梳理类案办理规则,有力驱动法律监督工作解题破局,化被动为能动、化碎片为系统、从浅层次走向深层次,更好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实现法律监督高质效。
坚持“业务”与“技术”齐抓。数字检察是对检察人员履职能力的一次重大实战考验,也是适应时代变革、引领现代化的全方位能力重塑。培育数字检察人才绝不仅是培育技术人员,而是培养能够统筹运用数字认知、数字思维、数字技术,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大数据法律监督人才。专业数字技术决定数字检察发展的高度,综合检察业务决定宽度,这需要我们每一位检察人员都自觉朝着既懂检察业务又懂数字化改革的复合型人才方向努力,一方面提高数字化思维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快知识更新,努力跟上前沿、站上风口,不断深化对数字规律的把握,提高利用数字技术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本领。另一方面精研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将法条转化为“鲜活碰撞”的数据,不断提高数据运用、模型构建、类案分析能力,成为讲政治、精业务、懂数字的“一专多能”人才。
围绕“理论”与“实践”共管。想要更好发挥和释放数字检察人才效力,实现“人尽之才,才尽其用”,必然离不开检察人员知行合一探索数字检察的实现路径。突出办案指引开展数字检察理论研究,可以通过邀请专家举办讲座、参加上级院培训、到数字检察先行地区专题考察等方式,选取具有可复制推广价值的数字检察案例,结合思维导图、数据模型、操作步骤等形式,直接明了引领检察干警理解数字检察的办案要领和一般规律。纸上得来终觉浅,突出应用普及在实战中培养专业人才,可借“他山之石”在本地区使用已成熟的数字监督模型和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同步鼓励各业务条线大胆尝试,结合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异常数据指标,提炼业务研判规则,研发监督模型,运用模型发现线索,开展问题线索调研,加强类案法律监督。
突出“严管”与“厚爱”并重。人才培育是一个循序渐进、量变积累、质变跃升的过程,需认识、把握、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激励和约束并重,才能培养出有着精湛的执法司法技能、丰富的数字实践经验的高水准数字检察人才。常念“紧箍咒”,无论是盘活内部数据资源还是攻克外部数据壁垒,数字检察人才离不开海量数据,务必严格执行信息网络安全和保密规定,防患于未然做好数据安全保护,在数字检察求索的道路中牢牢守住廉政明纪的“底线”。常松“减压阀”,随着数字检察的深入实践,在发现、解决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的过程中,会遭遇不少工作难点堵点,要协助项目推动、予以资源倾斜,构建数字检察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将数字检察工作纳入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对于建立模型好、作用发挥大、取得效果好的,给予实质性奖励,与评先树优、职级晋升等挂钩,激发运用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的积极性、能动性。
提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数字检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数字检察人才则是数字化改革的“牛鼻子”,我们应坚持不懈培育造就数字检察人才,以人才成就事业,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向常荣(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责编: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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