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治理之路。国家治理的基石在基层,国家治理的轨道在法治。基层治理如何实现法治化是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
作为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和最前沿阵地的司法所,承担着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多项职责任务。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加快,司法所势必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扮演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自2022年起,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即在学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基层治理法治化”作为重点建设任务,启动“百所观察”项目作为载体,拟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不少于100家司法所进行不短于10年的跟踪观察,以洞见基层治理的法治之维。
百所观察,以基础性的调查拓写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真实样态。司法所是国家司法行政在城乡基层的“神经末梢”和“前哨堡垒”。通过司法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目标和国家意志,层层推进,最终传导到基层社会。司法所的规范建设和职能履行就成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标识。这也是百所观察项目选择以司法所作为观察对象的起始逻辑所在。自启动以来,项目积极用好调查研究的传家宝,20余位教授、副教授和240余位博士生、硕士生走访调研了全国16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248家司法所,访谈了400余位基层法治工作者,形成了400余份调研问卷和报告。通过亲身进入基层司法所工作场域,现场记录司法所参与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的真实样态,直接获取我国基层法治建设的第一手资料和原始数据,描摹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本来面貌,为国家判断和衡量基层治理法治化程度提供参考和依据。
百所观察,以系统性的思维厘清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立体格局。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涉及法治建设的各级各类单位、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百所观察,观察司法所,但又不止于司法所。以司法所作为观察的重点和中心,透过司法所这扇“窗”,纵向贯通从网格到村居到乡镇街道等各级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单位,横向联动基层综治中心、人民法庭、派出所、村庄社区、公益组织等多元主体,搭建和拓展基层法治的纵横立体格局,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蓝图也徐徐展开。2023年12月,依托百所观察调研成果举办的“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法治化研讨会”,邀请了深耕理论的多位专家教授和扎根实践的多位司法所长、乡镇干部等,多角度探讨乡村法治、纠纷化解、诉调对接等基层治理法治化重要议题。
百所观察,以科学性的分析贡献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顶层设计。无论是拓写样态,还是厘清格局,百所观察对司法所的观察、记录和分析都来自于并服务于顶层设计的需要。百所观察的目的就是要追根溯源,以理性之思解答实践之问,用科学分析凝练实践智慧,从基层法治的表层实践深挖国家法治的底层逻辑,最后由底层逻辑反哺顶层设计。百所观察致力于将现代法治理念、思维、结构及制度凝聚到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的整体框架和各个环节之中,致力于将产生的成果为基层治理法治化作出科学性贡献,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年来,百所观察项目已产出多篇专题资政报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0余篇论文,规划撰写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系列丛书7册,初步整合建设了“百所观察”数据库、基层治理案例题、司法所建设专题库等数据库,先后与荆州市司法局、洪湖市司法局、兴山县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开展合作共建。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嗣元同志高度评价项目“为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
百所观察,以综合性的学科背景彰显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社科担当。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作为学校政治学“一流学科”建设单位之一,启动百所观察项目作为基础性工程,承担产出科研成果、服务国家战略和推进人才培养的重要职责使命。以法学作为命题起始的基层治理法治化研究,实际上涉及社会科学的多个学科。百所观察项目以法学为底色,但综合运用政治学的田野视角、社会学的观察方法、管理学的系统框架、人类学的分析精神,以综合性的学科背景,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征程中输出社科智慧,贡献社科力量,彰显社科担当。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基层治理的基础保障。基层何以法治?这是百所观察项目持续思考和关注的问题。虽然仅开始短短两年有余,但百所观察项目将会以“一万年还是要进行调查研究”的气魄和规划,在10年、2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观察和调查中,洞见基层治理的法治之维。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祥瑞(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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