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硚口区王先生通过“以房换房”活动,将自己老房子经评估房价加补齐差款,成功换得一套新房,引发热切关注。
截止目前,全国超过60个城市或地区,包括上海、深圳、武汉、南京等,开始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这也是对今年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积极响应。让住房像家电一样“以旧换新”,有利于打通一二手房置换链条,提高楼市活跃度,挖掘数以万计的内需增量空间。这无疑是促进经济大循环的有利举措,创新探索。
现阶段住房“以旧换新”模式主要有三类:一是帮卖模式。购房者提前锁定新房房源,中介优先帮卖旧房,从而缩短二手房出售和新房购买周期;二是回购模式。新房的房企回购消费者手中的二手房,房企可以获得财政补贴,吸引购房者,国企或政府收购旧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三是补贴模式。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或家庭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或者税费优惠。不论是那种模式的“以旧换新”,都是三方共赢局面。
对于有换购需求的人来说,不论是将住房卖给国企、政府还是委托经济公司,都能加快二手房去化速度,降低交易成本,释放改善需求。
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卖旧”所释放的需求能够直接输送到新房销售上,有效减轻新房的销售压力。对地方政府而言,“以旧换新”相对于拆迁,费用更低,资金周转更快,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府资金支出。
截至5月8日,以南京为例,“以旧换新”意向登记已超过3700组,有效登记达到3044组,完成新房意向认购数量达到365组。这说明二手房“以旧换新”的潜力较大,改善型需求潜力较大。
此外,对大规模住房“以旧换新”来说,“旧的”如何去得安心,去得顺畅?“新的”如何买得合理,买得有保障?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对政府而言,应确保换购过程中契税减免、中介费减免、开发商折扣优惠和“免责退定”等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地;简化“以旧换新”流程,实行“带押过户”;搭建强有力平台,建立“以旧换新”房源库,展示“真房源、真客户、真价格”,保障全流程公开透明。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应在“以旧换新”活动中推出更多优质房源,不能把“以旧换新”当作去尾货的机会,拿出诚意,推出真正能够改善居住条件的好房子。
住房“以旧换新”政策不仅是城市发展的催化剂,更是民生福祉的保障。它需要政策制定者在实践中不断优化,确保其既能推动城市现代化,又能兼顾社会公平,实现城市与人民的双赢。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共同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相信定能满足消费者从“有居”到“优居”的美好生活需求。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付冬雪(武汉市江夏区税务局)
责编: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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