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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别让油罐混用责任人“脚底抹油”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11:07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一则关于“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报道,迅速引爆了公众舆论。据《新京报》报道,许多普货罐车在运输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竟然不清洗罐体,就直接将食品类液体(如大豆油、糖浆等)和化工类液体(如煤制油)进行混装。煤制油与食用油混装,毫无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罔顾百姓群众生命健康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令人触目惊心。

食品安全大于天,群众生命健康至上。油罐混用,难以想象食用油里面混杂了化工类液体,会给群众日常生活和安全健康带来怎样的困扰与戕害?更难以想象食用油运输过程竟然如此松懈散漫和麻痹大意?不得不说,食品安全是关系全民身心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没有食品安全就没有健康中国。从这个角度上说,油罐混装并非“洗不洗车”的问题,而是“重不重视”的本质问题。把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看轻,就得用好法律武器重拳打击,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和说法。

始作俑者,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治文明时代,没有人能够因触碰食品安全底线而逃之夭夭的,更没有人能够凌驾法律之上。如此堂而皇之搞油罐混用,至群众生命健康于不顾,冒天下之大不韪违背食品安全与道德原则雷区,势必应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方可维护法治文明时代的理念精神,维系世道人心与公平正义。故此,加快调查事情真相,还天下之大白,明确各方责任,尤其针对油罐混用责任人严厉问责,立起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维护广大百姓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任何人在原则问题上搞变通、打折扣都不容逃脱法律问责。油罐混用责任人必须对此事负责,决不能让其“脚底抹油”、溜之大吉、逃之夭夭。否则,食品安全底线被践踏、法治精神被吞噬、道德价值底座被啃食,那么必定会导致社会公信力受损。无论如何,让违法者得惩处、受鞭策、有痛感,才能激励和倒逼越来越多人遵规守纪、严格律己。尤其,让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深入人心,以人民和法律名义向违法违规者亮剑出击。

法有所禁不可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食品安全是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安全感的基本要求与根本前提。谁在食品安全上做文章、搞变通,谁就得付出代价。莫让油罐混用责任人“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就必须挥好法律大棒与问责戒尺,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维护道德价值与法治文明的底座,切实推进依法治国有序进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绿色生态的法治环境。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段官敬

责编: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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