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一名网友称自己的母亲执意要参加一个低价老年旅游团,40元游桂林4天3夜还包吃包住,自己劝诫还被说“不正常”,视频一经发出,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低价游是指价格明显低于市面常规价格的旅游产品或服务。近年来网络上此类问题曝光并不在少数,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过去一年的典型消费舆情事件中,28.5%的受访者最为关注“低价旅游团暗存强制购物问题”。在“黑猫”等第三方投诉平台检索“低价游”,仅一年内相关投诉就有1875条。
然而,需要治理的其实不是低价游,反而应该倡导合理透明的低价游。例如开通诚信档案或公益服务积分系统,针对低收入群体,倡导他们做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再根据不同服务划分积分标准,把他们公益服务的积分作为旅游补贴,让旅行社有赚头,游客有奔头价。
相对的,真正亟待整治的是“不合理低价游”。近年来,不合理低价游似乎成了旅游行业“打不死的小强”。旅行社与商家合作,通过带游客到指定店铺购物,从中抽取高额回扣,谋取灰色利益。导游则往往会施加压力,诱导甚至强迫游客购买高价商品。而一些游客明知道这是一个糖衣炮弹,却自信自己可以吃了“糖衣”吐出“炮弹”,殊不知这正是“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想要的——不怕你本事大,就怕你不“咬钩”。在这场“博弈”游戏中,往往存在监管滞后问题,惩处措施大多是事后处罚,难以杜绝“前赴后继”现象的出现,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越来越多的旅行社参与到这条灰色产业链中。
针对这一现象,治理的关键在于各相关部门既要出实招、下猛药、去沉疴,更要谋前瞻、治未病、打预防。一方面当全面强化监管,引入除旅游法外的其他法律,如“市场监管类”法律等,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行力度和惩处力度,提高犯罪成本。另一方面要谋篇布局走在前,根据淡旺季等因素定期发布旅游产品及服务参考价,划出“尺度线”,按低于尺度线百分比分别给予警告提醒、约谈提醒、列入企业红黑榜等措施,在其虚假宣传前,就把“不合理低价游”问题扼杀在襁褓中。
此外,消费者自身也应当强化防范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心存“侥幸心理”,时刻保持警惕,不贪小便宜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货比三家不吃亏”,仔细核查行程安排、合同手续等,如此才能避免踩到“低价游”的陷阱,不至于沦为低价游的牺牲品,成为低价“小白鼠”。
总的来说,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不让此类问题再“摁下葫芦起来瓢”,根本上还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既要“下猛药”,更要“打疫苗”,在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犯罪成本的同时,更要根据不同问题的根源和需求,通过政策、宣传,加大事前预防力度、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防患与未然。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徐克迅(宜昌夷陵)
责编:丁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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