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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为国企科创撑起“容错伞”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17:35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在科技创新日益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的今天,国有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其每一步尝试与突破都承载着国家发展的希望与未来。然而,创新的征途上荆棘满布,体制桎梏、资金挑战、市场风云,无不考验着国企的勇气和智慧。近日,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台的《湖北省国有企业容错免责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无疑为国企科技创新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让国企负责人能够“放心闯”,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但在这个过程中,国企负责人往往面临着“不敢为”的困境。一方面,科技创新需要巨大的投入,且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一旦失败,不仅可能面临经济损失,还可能被追究责任;另一方面,传统的考核评价机制往往以短期效益为导向,对长期投资和创新项目缺乏足够的包容性。这种“唯结果论”的导向,无疑给国企科技创新戴上了沉重的枷锁。《清单》的出台,正是为了打破这一僵局,为国企科技创新提供一片可以自由翱翔的天空。

精准化施策,十项容错为国企创新保驾护航。《清单》明确了十种容错免责情形,涵盖了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业务、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些领域的投资往往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也是科技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清单》通过明确容错免责的具体情形,为国企在这些领域的探索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让国企负责人能够放手一搏,无需过分担心因失败而遭受的责难。

全周期考量,市场化评价赋能创新未来。科技创新,非一日之功。《清单》强调了对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国资基金采取全生命周期整体核算、市场化估值的绩效评价方式。这一做法打破了传统以单个投资项目盈亏为标准的考核方式,更加符合科技创新的规律和特点。科技创新往往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积累,短期内难以见到明显的经济效益。因此,采用全生命周期整体核算的方式,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投资项目的成效,避免“一刀切”的考核方式对科技创新造成的不利影响。

清单化明责,防止容错机制成为“逃责牌”。责任与担当,是创新者的底色。《清单》还明确了对国有企业经管人员履职过程中的失误和偏差进行区分,区分无意与故意、作为与滥为、为公与谋私,防止容错免责机制被滥用,成为某些人逃避责任、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借口。通过明确责任界限,确保容错免责机制能够真正发挥激励作用,而不是成为不担当不作为的“挡箭牌”。这不仅是对国企的约束,更是对真正创新者的最大尊重。

容错机制筑坚盾,创新之路无阻碍。《清单》的出台,不仅为国企科技创新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更是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鲜明的信号:即政府对于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这种支持不仅体现在政策层面上的引导和扶持,更体现在制度层面上的保障和激励,让创新的种子在更广阔的天地间生根发芽,茁壮成长。随着《清单》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湖北乃至全国的国企科技创新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光明的未来,国企科技创新将不断突破瓶颈、攀登高峰。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林自稳(武汉市江汉区)

责编:丁楚风

【责任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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