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干杰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强化担当作为监督,防范纠治政绩观偏差”。政绩观作为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如果出现扭曲偏差,不仅影响党员干部自身健康成长,甚至可能对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组织部门只有坚持常敲正确政绩观“响鼓锤”,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才能推动党员干部永葆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员教育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条件。思想政治不接受洗礼,灵魂未得到持续净化,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一切为了人民的初心就会“蒙尘褪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廉洁警示教育片里的反面典型人物,无疑不是丧失了理念信念,最终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组织部门肩负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对全面从严治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从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抓起,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采取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工程、年轻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计划、开展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等方式,把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从灵魂深处、理论源头、实践起点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行家里手。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监督管理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再好的种子撒下去,如果没人浇水施肥、修剪枝叶,也难以茁壮成长。现实生活中,一名党员干部走向违法犯罪,多是从一次“小恶”犯起,由于没有及时纠正,才导致量变转化质变,最终越陷越深。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把干部监督管理作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效手段,不断健全履职用权风险提示机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纠偏正向。要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函询等手段,经常性、近距离、广泛接触干部,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经常性监督管理,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主动从制度上调动党员干部能为善为、敢为愿为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提供强大动力保障。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员干部内心要始终有底线,懂规矩,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要“身入”更要“心到”,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一个地方的发展,总要有人夯基垒台,这是践行正确政绩观应有的境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良策善治往往需要持续方能见效,对老百姓有益的,对事业发展有利的,就应该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切莫为了追求“虚功”,不顾实际,盲目作为。把掌声留给同志,把“官声”留给历史,这样的好干部人民会高高托起,党的事业也离不开这样的好干部。心中有准绳,做事方能不逾矩。心中有准绳,遇到困难或者诱惑,方能坐怀不乱,始终不忘初心,集中精力在干事上,集中心力在为民造福上。
响鼓要常敲,警钟要长鸣。有效防范纠治政绩观偏差,关键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只有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才能推动党的肌体永葆青春与活力,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蔡忠楷(武穴市委组织部)
责编:曾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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