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根基柱”,服务群众的“先头兵”,党的建设“砥柱石”,决不能被形式主义等歪风邪气束缚手脚。
由下观上,溯本清源;由上及下,解困纾难。基层减负进程中,上级部门要注重思想引领,担当“领航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和制度遵循。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从思想深处回答好“为了谁树政绩、树怎样的政绩、怎样树政绩”的问题,形成上级引领、下级紧跟的实干氛围。基层干部也要深刻认识到,“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要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
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要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构建权责“明细账”,明确各级之间权责边界,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倒逼各级各单位主动担当领责,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基层不是一个“筐”,不能啥都往里装。要紧密围绕群众关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常态化开展清理“滥挂牌”等专项减负行动,将改革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最前线,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让基层干部迈开步子、甩开膀子。
为基层解绑减负,不能简单粗暴“做减法”“一刀切”,应该围绕“实效至上”的核心。以问题为引领、目标为灯塔、效果为标尺,力求真正释放基层干部的活力。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一方面,要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向基层干部释放重实干重实绩的信号;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反馈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减负工作的感受,增加减负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让基层干部对解绑减负措施的呼声和意见,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式主义的沉疴积弊非短期形成,要从根本上为基层解绑减负亦非一朝一夕之功,需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作为组织部门,要实事求是,履行好主体责任,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强化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舵手地位,引领改革航船破浪前行。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樊雪菲(武汉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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