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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电梯提示引热议,“带病”运行并非“治梯”良策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18:59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近期,一则电梯里的好自为之式“温馨提示”令人不适。提示上写道因电梯钢带异常一次性无法承载8人,请乘客珍惜只有一次的生命,不要“超载”。这样的提示看似“温馨”,实则“扎眼扎心”,不仅不能起到安抚人心的效果,反而让人提心吊胆,更暴露出物业公司对电梯安全的冷漠和怠慢。

电梯异常提示并非解决电梯安全的正确做法。面对电梯出问题,最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及时封闭停运,对电梯进行全面检修,等到安全隐患消除后再重新运营。而不是贴上一则简单的限载提示了之,通过“提示”去解决实际问题和规避责任风险。

据在写字楼上班的人员反映,该楼电梯隔三差五经常坏。这说明电梯老化所带来的安全问题由来已久,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而物业作为电梯维保方,对待电梯安全问题长期抱有“鸵鸟”心态,不想管也不愿管,逃避承担相应责任。若非此次因“文案粗暴”的“温馨提示”备受关注,很有可能还会继续让电梯“带病运行”。

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文案是否粗暴,其背后所揭示的电梯“带病运行”问题更值得深思。事件得到全网热议,一方面展现出电梯运营管理方对电梯安全问题的不以为意,另一方面也展现作为电梯乘客的社会大众对电梯安全的高度重视。在现实中,电梯“带病运行”并不少见,由于自身年久老化、物业管理失能、缺少维修基金等主客观原因也逐渐成为了居民群众的“心头大患”,需要多方出力共同解决。

电梯维保单位需首要肩负起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方,在技术层面上,要以制度规范化维保流程,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建立电梯维保档案,详细记录每部电梯的维保及故障处置情况,不得做虚假维保记录。在法律层面上,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提出建议处理,并配合排除电梯故障和安全隐患。作为电梯使用管理方的物业要配备好安全巡查力量,教育引导乘客按照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及时关停故障电梯、组织检查维修,设置专项维修资金以备不时之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维保单位从重处罚。面对管理失能的老旧电梯,社区作为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也不能做袖手旁观者,既要及时“感知”,更要快速“反应”,破解“电梯维修”老难题。

电梯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无论是居家生活、办公工作、购物娱乐,每个人日常生活总会遇到电梯使用场景。坚决杜绝电梯“带病运行”,各方合力化解电梯维修更换、运营管理难题,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在人民心坎上。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曾令豪(武汉市江汉区民族街道)

责编:廖逢倩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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