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2025年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在武汉隆重举行,授予337项(人)科学技术奖励。除高校和科研院所外,获奖名单中高浓度的“含企量”格外引人注目。据统计,在入围的应用研究类项目(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中,企业牵头或参与完成的项目占比达到89.02%,其中73项由企业牵头完成,折射出湖北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正在不断增强,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
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处于市场最前沿,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产业创新具有天然的敏感性和紧迫感,具有连接科技与产业的天然优势,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能够让科技创新离需求更近、离实用更近、离产业更近,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近年来,湖北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显著增强。据统计,2023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万家、增长24%,高新技术企业以全省1.5%的企业法人数,贡献了全省近35%的企业利润、55%的专利授权量和70%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湖北省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打造人才高地、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科技创新是湖北的最大优势、“金字招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对湖北科技创新寄予厚望,明确要求湖北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在此背景下,湖北要更加重视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在科技决策、科研组织、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综合施策,大幅提升企业原创技术、核心技术攻关动力和能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的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立项制度,让企业做好科技创新出题人;畅通企业家、在企科技专家在涉企政策议题设置、起草、执行各环节的参与渠道,切实提升企业和企业家在科技创新决策中的积极性和话语权。
强化企业在科研组织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动更多企业实现有研发机构、有研发人员、有研发经费、有研发活动;推动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创新平台,共同推动协同创新生态体系发展;探索实施科技型骨干企业“白名单”制度,稳定支持其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原创技术突破中发挥更大作用。
强化企业在研发投入中的主体地位。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精准投向基础研发以及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前瞻布局基础研究,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政府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协同共建未来产业科技园。
强化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破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政策障碍,保护企业创新成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政策扶持资金,拓展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渠道;鼓励国家实验室、大型企业建立中试验证平台,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
科技点亮民族,创新改变世界。发挥科创优势、营造更好环境、提供更好条件,让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主体,湖北必将不负厚望,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柯娟娟(武汉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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