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全省组织部长在汉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出席会议并讲话,首次提出要强化“名利双收”的人才激励机制。这一机制不仅是对个人价值的认可,更是社会创新活力的催化剂。从技能人才到科研工作者,从企业骨干到基层干部,都要逐步构建起“名利双收”的立体化激励体系,为人才成长破除“天花板”,为社会进步注入新动能。
推动制度创新,打破“名”与“利”的边界。传统的激励机制往往将“名”与“利”割裂,使得普通民众认为人才就应该轻名而薄利,甚至出现“院士专家不能买豪车”这种荒谬言论。但新时代的实践表明,“名”与“利”二者需相辅相成。例如,湖北省运用人才计划对高层次人才开展大额奖补,直接给予经济待遇和社会荣誉,同时发布“楚才卡”,为人才提供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配套服务,真正实现“技高者高薪,多劳者多得”。这种制度设计,将技术能力转化为可量化的社会价值,让“名”与“利”成为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优化评价体系,强调以实绩为导向。实现“名利双收”的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价值评价体系,通过科学、公正、全面的评价机制,健全充分信任、授权松绑的人才使用机制,确保人才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同步。例如,武汉市江汉区深化人才评价改革,向龙头企业和专业型孵化器授权,给予计划单列的人才专项自主评选名额,充分释放用人主体活力。
创新实践路径,多维激励激发内生动力。“名利双收”需通过多元化的激励手段落地。经济层面可以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机制等市场化手段,将“名”和“利”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例如,陕西省鼓励企业通过“股权出售”“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让科研人员共享成果转化收益。此外,精神激励同样不可或缺,定期为高层次人才举办研修班活动,将政策解读、创新思维与廉政教育结合,既增强人才的专业能力,也强化其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这种“物质与精神并重”的模式,让人才在获得实际利益的同时,感受到社会价值的实现。
“名利双收”并非简单的物质与名誉叠加,而是通过制度设计将个人价值与社会发展深度绑定。唯有让人才“受尊重、得实惠”,才能激活“人”这一核心生产要素,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在“干部素质提升年”的引领下,这一机制必将成为铸魂强基、选贤聚才的关键抓手,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人才支撑。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许雄琛(武汉市江汉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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