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下乡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和资源的流动,但为何要对城镇居民下乡购房、退休干部到农村建房说“不”?这背后,其实是对农村土地红线的坚守,更是对农民权益的进一步保障。
我国人多地少,用占全球9%的耕地,养活了近20%的人口,这一成就的背后,是对耕地红线的坚守。而农村宅基地与耕地是紧密相连的,一块宅基地的扩张可能蚕食周边数亩良田,一处违规建设的别墅背后或许就是永久消失的农田。若允许城镇居民以“下乡置业”之名突破法律限制,不仅会加剧“非农化”土地蔓延,更可能形成“破窗效应”,让18亿亩耕地红线在零敲碎打中失守。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容不得半点侥幸。谈论“不允许城镇居民下乡购房建房”,本质上是在守护中国人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唯有以“长牙齿”的硬措施筑牢耕地保护防线,才能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孕育丰收的沃土,让“中国饭碗”始终盛满“中国粮”。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必须姓“农”、为“农”。农民的房子可以自己居住、可以出租、也可以入股合作社参与农村产业发展,但它绝不能成为资本炒作的商品,沦为少数人谋取暴利的工具。若允许城镇居民下乡购房,势必会破坏原本稳定的农村土地市场秩序,导致农民“买不起房”、“住不起房”,甚至面临被迫“上楼”的困境。乡村振兴,不是“衣锦还乡”式的资源争夺,而是要让农民成为真正的受益主体,这看似“一刀切”的禁令,实则是为农民守住了“户有所居”的底线,保障了农民的长远利益。
此外,进一步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是确保政策落地的关键。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宅基地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要严把审批关,仔细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包括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要求,杜绝任何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蒙混过关。村级组织要强化属地责任,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组建由村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组成的巡查队,定期排查违规建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动态监测宅基地使用情况,对城镇居民下乡建房、退休干部下乡买地等突破红线、底线的事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另外,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朋友都清楚了解相关政策,自觉遵守。
这道禁令,是对农村土地制度的坚守,更是对农民权益的有力守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征程中,必须严守这一政策红线,确保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农民权益不受侵害,让乡村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迈向繁荣,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张江宇(宜昌长阳)
责编:丁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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