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位于湖北省中部,地处荆门、宜昌、襄阳三市交界处,古与江汉并称,左传云:“江汉沮漳楚之望也”。历史上漳河流域水患频繁,而作为湖北治理漳河重点工程之一的漳河水库,因其回水涉及荆门全域,荆门人亲切把漳河称为“母亲河”。
多年来为共同守护好漳河水库,湖北进行了方方面面的努力。荆门市则在立法保护上进行了大量实践,先后出台了3部地方性法规,为守护荆门人自己的“一库清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这只是湖北通过立法守护“荆楚安澜”的一个缩影。武汉孝感随州协同立法保护府澴河流域,荆门荆州潜江协同立法形成长湖“一湖共治”的新格局。
以法治的力量守护“江河安澜”已是社会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与国家层面加快流域专门立法相呼应,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积极开展流域保护的法治实践,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流域和百姓共享法治成果,以法治助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北京天津河北围绕白洋淀流域生态保护、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围绕赤水河流域保护,四川重庆围绕嘉陵江保护等等,进行了诸多立法保护新实践。现阶段流域保护的实践证明,通过立法协调各方利益,事关流域沿岸人民福祉,是实现流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迫切需要。
以法治的力量守护“江河安澜”重在群众参与。守护好“江河安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立法工作,更为重要的在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愿推动依法治理。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荆门市在沮漳河流域协同立法过程中,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调研,问民需、听民声、集民意,围绕漳河水库保护存在的问题形成了5方面14个重点问题清单,为依法治理、依法保护漳河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通过加强基层立法点建设,完善代表联络机制等,不断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让地方性法规载满民情民意。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人人尽责、久久为功,用心用情守护一库碧水。无独有偶,为保护好漳河水库,荆门市的环保志愿者常态化开展“保护母亲河 志愿学雷锋”巡河护水实践活动,为守护母亲河尽一份力量。
以法治的力量守护“江河安澜”贵在久久为功。善治国者必治水,善为国者必先治水。守护“江河安澜”非一朝一夕之功,更需朝朝夕夕的努力。在落实地方性法规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有的放矢,确保条例规定逐条落到实处;作为监督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更加深入了解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共抓大保护”,保护江河安澜就是大家的事。媒体可通过跟踪报道,小切口、多维度讲好守护“江河安澜”的法治故事,让相关法规可感可及。围绕深化流域保护,各地人大常委会、政府因地制宜加强与相邻地区的协调配合,推动共建共享,共同以法治的力量守护江河流域的水清岸绿。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胡倩 胡乔林(湖北荆门)
责编:丁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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