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等8方面共30项重点任务。《方案》旨在更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当前,内需不足是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而消费不振的问题尤为突出。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今年经济工作会议的首要任务,《政府工作报告》中“消费”一词出现足足32次,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提振消费前所未有的重视。在此基础上,如何具体有效地推进提振消费成为全社会关注的核心议题。
聚焦消费能力提升,扎实推进增收减负和社会保障,夯实消费增长基础。增收是提振消费的源头活水,同时消除后顾之忧才能让居民敢于消费。《方案》既提出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也针对性减轻居民各类支出负担。比如,通过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强化产业带农助农等举措提高居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让居民的“钱袋子”鼓起来。再比如,聚焦生育养育、教育、医疗养老、重点群体等民生关键领域,兜牢民生底线。前后端同时发力,全方位提升居民消费底气。
聚焦供需双向发力,推动消费扩量、提质、升级,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达13016元,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为46.1%,这表明服务消费是挖掘消费潜力的重要一环。针对高品质商品供给尚有不足的问题,《方案》提出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和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在服务消费领域,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打造服务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热点、推进多业态消费融合、扩大民生关键领域开放试点等举措满足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在消费品质提升方面,融入传统文化打造原创IP品牌,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加快培育低空经济新业态,不仅提升消费的品质和体验,更激发了群众的消费热情。此外,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推动汽车、家电等大宗耐用消费品升级,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延伸汽车消费链条,促进传统大宗消费的更新换代。
聚焦消费环境改善,切实推进权益保障、优化监管,努力增强消费意愿。良好的消费环境对提升消费意愿有重大意义。《方案》特别强调保障休息休假权益,提出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这将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休闲时间,促进旅游、休闲等消费的增长。同时,《方案》提出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经营者自主承诺、诚信经营。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保障消费者能够安全消费、明白消费。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对缺陷产品召回的监管力度,营造安全可靠、让人放心的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热起来”,推动经济“旺起来”。随着一系列惠民生、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消费潜力将不断释放,我国消费市场总体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让我们以务实创新举措保障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丰富消费场景、提升消费品质、激发消费活力,以经济循环之“畅”,助力发展大局之“稳”,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焦楷博(武汉市青山区“青评调”网评团队)
责编: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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