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
根据条例,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并取消了地域管辖。条例的这一标志性修订也意味着,从“全省通办”到“跨省通办”,“全国通办”的进程也提速了。基于社会需求和社会基础看,这些政策措施都可谓是顺民意、惠民生的与时俱进之举。
据报道,5月10日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不需要再出示户口本。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
新政背后,是政府职能从“管理优先”向“服务为本”的转型。过去,户籍管理体现的是一种刚性逻辑,如今,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简化证明材料,政府主动为流程“做减法”,让群众体验“做加法”。就拿婚姻登记来说,登记机关不仅会严格核对证件真假,还积极推广预约服务和信息联网核对,用“数据跑腿”替代“群众跑路”。这种处处为百姓着想的思路,让政务服务更接地气、更具温度。
但是,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规范化是关键。如果不同地方办理婚姻登记的标准、程序、要求等不一致,可能就会出现“回答咨询‘五花八门’、材料要求‘多种多样’、办理登记‘各行其是’”。试想一下,一对新人带上证件材料高高兴兴地去办理婚姻登记,结果却被告知“证件不全、无法办理”,无疑会给喜事添堵。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就要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其实还是一道道难度不小的政务考题。看似只是增加登记地的选择,但背后必然受到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的制约,考验着信息库的跨域共享、历史文件的补录联通、当事人信息的核验流程等多项业务水平。这就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应通力配合、加强磨合,慎之又慎,不能留下漏洞,以防产生其他社会问题,一定在便民与规范间做到双赢,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服务随人走”。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文君
责编: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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