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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打通消费的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5日13:28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湖北省新出台《湖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共有举措30条,从涨工资到保权益,从造场景到管市场,30条措施针对性、创新性极强。提振消费“三十条”犹如一场及时雨,不仅是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精准把握,更是主动作为通过系列措施,让广大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想消费、好消费,让消费这驾“马车”跑得更快更稳。

关键是“兜里有钱”。众所周知,收入是居民消费之锚。在七大行动这套“组合拳”中,《实施方案》把“城乡居民增收行动”放在首位,包括提升工资性收入、挖掘经营性收入、释放财产性收入3条举措。推动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释放内需潜力的前提和基础,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面向未来,只有以增加居民收入为支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引导各类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才能不断激发居民的消费能力、消费意愿。

核心是“愿意花钱”。根据湖北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一季度在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中,食品烟酒和衣着等刚性支出占比有所下降,以文旅、数字消费为代表的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同比增加121元,增长15.5%,增速位居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之首。这说明随着多元化消费场景不断涌现以及消费产品创新迭代,发展型享受型消费逐渐成为居民消费新的增长点。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也特别注重创新消费模式、紧跟时代潮流,例如推广国货“潮品”,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品牌,等等。此外,还出台了发展首发经济、夜间消费等新兴业态的相关措施。这些措施精准应对了当前消费趋势和消费需求,必将为消费者带来全新的消费体验,提升城市的消费吸引力和竞争力。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要确保提振消费“三十条”取得实效,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政府部门应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抓住政策机遇,积极响应,推出更多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而广大消费者则应积极参与,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要积极为消费市场的繁荣贡献力量。

相信提振消费“三十条”政策的引领下,湖北消费市场将迎来新的繁荣景象,经济发展也将迈向新的台阶,真正实现以消费之“火”,点燃经济发展的“燎原之势”。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阮玉华(宜昌猇亭)

责编:丁楚风

【责任编辑: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