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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履职事项清单何以为基层减负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7日11:07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新华社7月30日报道,自2024年2月以来,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全国3.8万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清单已全部编制完成。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是党中央为基层减负、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一张履职清单何以担负起如此重任,真正为基层减负。

让基层说得算。本次编制清单坚持以街道为主,自下而上编制清单。过去虽曾编制过街道职权清单,但都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导致一些审批执法服务事项,群众看不懂、基层担不了,造成清单与实际脱节,不好用也用不了。本次清单编制坚持以街道为主,尊重基层信任基层,切实发挥街道身处基层一线、熟悉基层实际的作用,充分反映基层意见和呼声,以街道为主编制清单。街道自主梳理工作事项后,广泛征求老干部、村(社区)干部以及辖区企事业单位、群众代表等服务对象意见进行查漏补缺。凝练形成履职事项清单初稿后,“三上三下”召集“两代表一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将调查研究和清单编制紧密结合,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确保编制出的清单既通俗易懂,又便于基层实际应用。

把职责理得清。本次编制的履职事项清单包括三个部分:基本履职事项是街道“必须为、负全责”的事项,即在职责范围内必须全面承担的事项,明确细化了街道在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方面的职能职责;配合履职事项是街道“尽力为、负次责”的事项,例如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大气污染防治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过去常因职责不清导致群众诉求无门,本次编制的清单面向社会公布,使群众明确知晓每项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从而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是街道“无力为、负不了责”的事项。在本次清单编制过程中,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了965项上级部门应收回的事项,确保应收尽收,将特种设备监管、电梯安全检查等街道无力承担的事项收回至上级部门,并取消了一批缺乏实质意义的信息数据报送、创建示范、评比考核等形式主义事项。配合履职事项和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占比达65.6%,基层减负成效显著。

让清单用得上。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在《“一张履职清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中,展现了常州市作为试点地区,为推动履职清单落地见效,纪委强化日常监督,压实职能部门责任,通过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确保基层能够切实用好履职清单。中央编办也将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并提出具体政策措施,以有效利用履职事项清单,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确保清单落地并取得实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编制好的履职事项清单更要注重执行,既要强化对履职事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还要建立履职事项清单与综合考核的有效衔接机制,防止部门借考核之名向基层转嫁责任。过去基层工作常受限于“属地责任”,导致各项工作的属地责任在基层演变为无限责任,既需高效完成工作,又要承受考核压力。履职事项清单为基层提供了履职尽责依据,明确了基层要承担属地责任是什么,使基层工作者能够有的放矢。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坚实基石,广大基层工作者应乘履职事项清单之东风,在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基础上,将更多精力倾注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朱超峰(武汉经开区)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