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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以法之名护“未”成长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12:12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据中国长安网报道,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学习宣传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简称渝检护“未”团队)的先进事迹。这支以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使命的队伍,用司法温度织就了一张守护童真的严密网络。新时代政法队伍的为民情怀,正从一个个具体而微的司法实践中生长、蔓延,化作照亮社会公平正义的璀璨星火。

渝检护“未”团队的独特魅力,在于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具象化为一个个充满温情的司法细节。他们在办理校园欺凌案件时,不是简单追究法律责任,而是通过“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介入,修复被欺凌者的心理创伤;在处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时,不是机械适用刑罚,而是设计“附条件不起诉+公益服务”的改造方案,让迷途少年在参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等公益劳动中,深刻体会社会责任,重新找到人生方向。

司法从来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堆砌,而是需要回应具体的人、具体的困境。当检察官蹲下身与哭泣的孩子平视,当法庭为听障儿童配备手语翻译,当判决书用漫画形式向未成年人解释法律后果,这些细节无不彰显着司法为民的温度。而这温度,就深藏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换位思考之中。

渝检护“未”团队的价值,不仅在于他们办理了多少案件,更在于他们推动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创新。譬如,他们推动九部门联合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让教师、医生等群体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前哨站”;协调推动在全市建成40余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参与研发“家庭成长风险防控一件事”数字模型,在全市400余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这些举措旨在进一步凝聚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的合力,以法治之力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这种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的跃升,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政法队伍真正的司法为民内涵。它不能仅仅止步于解决眼前的矛盾,更要通过制度创新构建长效保障机制。就像医生治病,既要处理当前的病灶,更要调理患者的体质,从根本上预防疾病的发生。当“护未”工作从检察官的个人努力转变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司法为民才真正拥有了可持续的生命力。

在渝检护“未”团队的实践中,许多成员既是法律领域的专家,精通未成年人刑法的各项规定,又是儿童心理师,具备丰富的心理学知识和沟通技巧。他们既能精准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又懂得用孩子能理解的语言进行沟通,让法律不再成为孩子们眼中的“天书”。

反观现实,一些司法人员往往陷入“技术理性”的误区。在庭审中机械地宣读法律条文;在调解时生硬套用公式;在执行中只注重结果。而渝检护“未”团队的经验表明,政法队伍的专业性不应仅仅是法律知识的堆砌,更应包括对人性复杂性的深刻理解、对社会情感的敏锐感知。当检察官能读懂未成年人眼神中的恐惧,给予他们安慰与鼓励;当法官能体察当事人话语背后的无奈,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司法才能真正赢得民心,树立起权威与公信。

渝检护“未”团队的实践还启示我们,政法队伍的为民情怀不应止步于“被动守护”,更要追求“主动赋能”。通过“法治进校园”项目,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培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通过“家长课堂”提升监护人的教育能力,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甚至推动企业建立“未成年人友好型”用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童工现象的发生。这种“赋能式”司法,让保护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从“个体救济”转向“社会共建”。它折射出新时代政法工作不仅要化解矛盾,更要推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渝检护“未”团队的故事让人深刻认识到,司法为民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蹲下身子的对话中,每一份量身定制的法律文书中,每一项推动社会进步的制度创新里。当千万个“渝检护‘未’团队”涌现出来,当司法温度渗透到社会治理的每个角落,看到的将不仅是未成年人脸上洋溢的笑容,更是整个社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公平的殷切期待、对美好的不懈向往。这,就是新时代政法队伍最动人的时代风采。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清江剑”团队负责人、湖北省散文学会会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联第五届作协理事)

责编: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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