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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大气,把握干事创业“三个关系”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5日11:13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提出的“四气”精神,为广大干部立起了精神坐标,其中“功成不必在我”的大气,更是深刻揭示了党员干部应有的政绩观和历史观,昭示着我们不仅要有“栽树”的远见和“奠基”的坚韧,更要在具体实践中科学把握和处理好几对关键关系,真正做到“既显担当、亦显格局”。

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追求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干事创业必然面临“显绩”与“潜绩”的选择,“显绩”立竿见影,易被感知,“潜绩”润物无声,关乎长远。拥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大气,就要力戒急功近利的浮躁,牢固树立“潜绩亦是实绩,是更可宝贵的实绩”的观念,甘于从事那些周期长但为未来发展打基础、攒后劲的工作。比如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创新生态、加强人才培养、保护生态环境等,这些工作或许难以在短期内转化为实际的形象,却是决定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根本。我们要扎实做好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工作,让“潜绩”汇聚成推动事业发展的“显绩”,创造出真正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保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任何事业的发展,都是一个连续不断、接力前行的过程,“当前”是“长远”的基石,“长远”是“当前”的指引。践行“功成不必在我”,必须科学统筹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既要立足当下,解决好现实矛盾和突出问题,办好一件件民生实事,更要放眼未来,以战略思维谋划长远。对于经过科学论证、符合发展规律的战略规划、决策部署,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种定力,体现的是对事业发展规律的尊重,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是“功成必定有我”信念下最坚实的行动。

正确处理“小我”与“大我”的关系,涵养计利当计天下利的胸襟。“功成不必在我”的本质,是“无我”与“有我”的辩证统一,要求我们要超越个人得失与利益的“小我”,融入事业发展、人民福祉的“大我”。在实际工作中,这意味着要自觉跳出“一亩三分地”的局限,胸怀大局、放眼长远,正确认识个人在集体成就中的角色,当个人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毫不犹豫跳出“小我”,主动成就“大我”。这种胸襟,不是否定个人价值和积极作为,而是强调在服务“大我”中实现“小我”的升华,它有助于营造团结协作、接力奋斗的良好氛围,凝聚起“功成必定有我”的磅礴力量,共同推动宏伟蓝图的实现。

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大气,非一日之功。广大干部当以此为镜,在实践中科学把握这“三个关系”,不断提升思想境界,锤炼过硬作风,既做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做为后人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的壮阔征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答卷。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魏雯杰(汉阳区委组织部)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