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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决策“指尖化”,助力武汉业主共治共享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5日11:1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10月30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公布施行新闻通气会。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支持业主投票表决采用官方电子投票方式,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制度创新让业主大会表决告别“磨破嘴、跑断腿”的传统模式,迈入“指尖决策”的共治共享新阶段。

动动手指,小区事务不再“喊破嗓子”。事实上,武汉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早已投入运行,但知晓率一直不高,许多小区仍沿袭着传统的人工投票方式。以往组织一次业主大会要挨家挨户通知,还得协调大家的时间,常常是“喊破嗓子”也凑不齐人,导致小区公共事务推进迟缓。如今,电子投票系统让业主们随时随地都能参与决策。无论是上班通勤的间隙,还是茶余饭后的闲暇,打开手机动动手指就能完成投票。“随时随地、想投就投”的便利,有效激发了业主参与到小区事务中来,让键盘上的意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投票。

阳光运行,每张选票都是“真刀真枪”。当前第三方投票市场乱象丛生,伪造数据、篡改投票结果等风险日益突出,引发业主质疑不断。“从未收到通知,为何显示我已投票?”“他家就一个人,为何投了十张票?”业主正呼唤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电子投票系统在阳光下“亮剑”。今年8月,《武汉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操作规则(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系统供业主免费使用,业主需完成实名认证和房屋绑定,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投票,所有表决结果将完整保存五年。这套系统这就像给小区事务装上了“行车记录仪”,通过严格的身份核验和可追溯的表决结果,让业主的每一票都经得起检验,推动“业主共治共享”从理念到实践的跨越。

业主做主,小区治理告别“代劳包办”。小区治理涉及多方主体,包括业主、业委会、物业企业、社区居委会等多个相关方,各方立场不同,权责交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选举业委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维修资金等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然而在实践中,大量小区业主无法形成有效集体行动,业委会包办决策、物业企业越权行事等现象时有发生,使业主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武汉市住更局这套系统的优势在于,系统不代替业主决策,而是通过安全、便捷的技术手段将治理权完整地交还给业主,帮助业主自主决策。这种“还权于民”的设计,有效化解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民意对立,从根本上杜绝了少数利益集团越俎代庖、包办代替的行为,让小区公共事务真正回归业主共同决策的本质。随着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小区重大事务无需他人代劳,“我的小区我做主”真正落到实处。

以科技赋能物业小区治理,用创新助力决策“指尖化”。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武汉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能尽快落地见效,成为社区治理的“标配工具”。同时也期待这一“武汉方案”在实施中不断完善,为更多城市的物业小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前(武汉长江新区“江小豚”团队)

责编:詹蔷

【责任编辑: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