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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新质生产力助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5日20:59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国家重大战略之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坚持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并在规划建议中提出,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这为“十五五”时期绿色发展指明了具体路线。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在助推绿色低碳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这一论断揭示了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的内在关联,为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城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其绿色低碳转型对于推动国家整体绿色发展具有示范效应。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城市绿色低碳发展,需锚定新质生产力形成路径,完善与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相关的体制机制。

绿色科技创新是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驱动力。绿色科技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引擎。它不仅提供了低碳、零碳、负碳的实践方法,还推动了绿色低碳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引领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在城市层面,应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特别是在新能源、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领域。例如,推广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在城市供电系统中的应用,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发展储能技术和智能电网,优化能源配置,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和迭代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技术企业和产业集群。

生产要素配置机制是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纽带。目前,我国绿色资金、绿色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的流动仍普遍存在障碍。着力打通这些堵点、卡点,是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所在。一是构建多元化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拓宽绿色资金来源,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能力。鼓励更多绿色项目通过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与绿色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多种创新投资工具进行融资,为城市绿色低碳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相关主体定期发布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揭示投资项目的环境风险,提升市场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明智决策的依据并促进绿色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完善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市场化机制,倒逼高耗能、高碳排放产能退出市场,激发绿色转型活力。在生产端,推动行业纳入资源环境要素市场配额管理,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在消费端,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提升绿色产品市场认可度。三是完善绿色人才使用和流动机制。绿色人才是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动力,政府应建立绿色人才库和交流平台,吸引和培养国际视野的绿色科技与管理人才,促进产学研合作,同时加大对绿色人才的激励力度,激发其创新活力。

绿色产业是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载体。传统产业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高能耗、高排放的特点制约了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因此,应推动传统产业开展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如使用清洁能源、发展循环经济等,实现传统产业的绿色化转型,使传统产业蕴含的新质生产力有效释放。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渗透在经济活动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需要上下游产业紧密协同,以产业链协同形成合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城市层面,应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链,形成从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到产品销售的全链条绿色化。以生态农业为例,在城市周边推广生态农业模式,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保障农产品的绿色无污染。同时,建立绿色农产品直销渠道,减少中间环节的损耗和污染,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指导单位:湖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思呈(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系主任、副教授);范文娴(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