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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为饭局情谊斟满责任的杯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7日16:19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近期,重庆九龙坡一场“10人聚餐9人溜走”的买单难题,戳中了不少人的社交痛点。本是热热闹闹的朋友聚会,最后却让留守的张先生沦为“冤大头”,餐馆也成了无奈的受害方。这起看似日常的消费小插曲,实则藏着法律边界与人情道义的双重拷问,更暴露了社交中不容忽视的责任缺位。

法律不护“甩锅者”,共同消费有刚性规则。10人同桌就餐,已形成明确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构成民法典意义上的“多数人之债”。餐馆作为债权人,有权向任一共同债务人主张全额餐费,即便内部约定了AA制,也不能对抗餐馆的外部债权主张,这是法律对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刚性保护。张先生签署的付款承诺书,无论被认定为“债务加入”还是保证责任,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下的合法民事行为。事后无故反悔不仅背弃契约精神,更是违约行为。而在没有明确“谁请客”“谁买单”的前提下,公平分摊费用是法律原则,亦是情理共识;若能举证消费差异或“请客”意图,可酌情调整分摊比例,这一规则既守法理又顾情理,避免了“一刀切”的判定。

情理不容“失信者”,社交往来有底线规矩。聚餐本是维系情感、增进情谊的社交行为,却因费用分摊沦为“甩锅局”,组局者以筹款为借口甩责,参与者玩起失联隐身逃避责任,张先生签承诺书后反悔,本质上都是将个人义务转嫁给他人,把共同消费当成了“法不责众”的挡箭牌。张先生所谓的“冤大头”委屈看似可以理解,实则混淆了内部分摊与外部债务的边界。他真正的委屈并非法律不公,而在于同伴的失信与逃避,说好的“有福同享”变成了“有债独扛”。这些行为既丢了体面,也伤了情谊,更触碰了法律对共同债务履行的规定,拒不担责者终将面临法律的追责。

事前明确“约定者”,情谊守护有最优解。餐馆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是对自身权益的守护,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而参与聚餐的个体,事前要把“丑话说在前面”,明确是AA制、轮流请还是有人做东,不用碍于情面含糊其辞,“先明后不争”才是成年人社交的体面;事中要恪守约定,不搞溜单、装糊涂的小动作;事后要主动担责,该分摊的费用及时结清,有异议也应通过协商解决,而非失联逃避。

一顿饭的金额或许有限,但责任与诚信的分量千钧。饭局的本意是情谊,而非算计;社交的底线是担当,而非逃避。唯有将规则内化为行为准则,把诚信融入日常往来,才能让饭局回归其乐融融的本质,让情谊在责任与规则的守护下长久延续,不再让“买单闹剧”毁掉一场相聚。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高玮林(湖北宜昌“我们正当阳”团队、坝陵街道办事处)

责编:丁玥

【责任编辑:詹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