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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规则不该为情分“让座”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1日22:49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江苏一趟列车上,两名女孩购买三张硬座连座票,中间座位堆放零食,一名持无座票的大姐想坐被拒后找来列车员调解。列车员核验车票后回应:“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全网热议。

表面看,这是一起座位纠纷;深层次看,它拷问的是规则与人情、权利与道德的边界。

两女孩已购三票,座位使用权归谁?旅客购票即与铁路部门形成运输合同关系,车票是凭证,座位使用权归持票人所有。12306官方客服8月19日明确回应:乘客购买了几张车票,这几张票均属于购票者范畴,他人使用须征求本人同意。列车员现场核验三张车票均为有效合规,因此三个座位的使用权无可争议地归两名女孩所有。坐人也好,放零食也罢,都是持票人的合法支配行为。有网友说得好:“人家小姑娘真金白银花的钱买的票,凭什么要免费给别人坐?”

大姐那句“互相体谅”,体谅是否该双向?大姐说“大家都在一个车上,互相体谅对不对”——这话乍听有理,细想却经不起推敲。体谅是相互的,两名女孩花了三张票的钱,就为了旅途宽松一点,如果她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又有谁来体谅她们?

更值得追问的是:大姐购买无座票时,就已清楚知道自己没有固定座位可坐。选择无座票,意味着接受了旅途中可能全程站立的事实。这不是别人的过错,而是自己出行规划不足、预见性不够所产生的后果。如果想让坐别人花钱买的座位,是否愿意给予相应的补偿?正如有网友所言:“你想坐可以商量能不能转账呗,白嫖还要求别人体谅也是蛮好笑的。”

实名制≠自动取消,“人未上车即作废”的说法站不住脚。还有一种声音认为,铁路实行实名制,要求“人、证、票”三合一,乘车人未上车就应自动取消该票。这种说法似是而非。实名制的核心是防止倒票、冒用,而非“人不上车就自动作废”。现行规则下,车票在开车前可由购票人主动退票,但退票有时间限制和手续费梯度——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需扣除20%票款。也就是说,只要购票人没有主动办理退票,这张票就始终有效,对应的座位使用权就归购票人所有,铁路部门无权单方面宣布作废。

当然,有网友建议:“12306系统已经足够智能化,能否在识别到旅客未检票上车后,自动将票款按退票处理原路退回,同时释放座位给有需要的乘客?”这一建议确有建设性——它既保障了购票人的财产权益,又优化了公共运力利用,还能避免现场纠纷。但需要明确的是,在现行规则修改之前,这张票就是有效的,座位就是人家的,凭什么要让人家让?

规则是底线,情分是选项。规则是社会的底线,情分是人与人之间的润滑剂。底线不能因“人情”而模糊,润滑剂也不能因“规则”而干涸。我们期待铁路部门借此机会完善票务规则,但更期待每一位出行者都能明白:权利可以放弃,但不能被剥夺;情分值得赞美,但不能被强制。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汪君(黄石开发区·铁山区委组织部)

责编:吕鉴蕾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