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业主的暖气缴费单,按照每天每平方米0.52元计算,采暖季取暖费高达9985元。针对郑州绿城怡商玉园部分业主质疑超标近三倍的高价暖气费,13日,郑州市物价局法规处一名程姓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该局物价检查所早已介入调查该小区的暖气费价格,目前尚无定论。(12月15日澎湃新闻网)
在采暖季,该小区将暖气费从0.19元/平方米/天上涨到0.52元/平方米/天。按照该价格计算,一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83平方米的房子在长达四个月的采暖季需缴纳采暖费约9885元。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业主直接将暖气费交给物业公司而非热力公司,便意味着,物业公司首先从热力公司处购买热源,随后再供热给业主,因而小区“基本算不上集中供暖用户”,供热价格理应由业主和收取方自行协定。
按理,小区供暧不管是钱谁收的,都应该算是集中供暖,因为小区的供暖设施等是统一建设的,供暖也只有一家供暖公司,用户不可能自由选择供暖公司。作为供暖公司不管是直接向用户收费还是委托物业收取,也应该是一个价格。如果由于其他原因要涨价,也应该以正当的理由向用户说清楚,也可以通过与用户协商的办法解决。
而这个供暧公司不但没有向用户协商,更是把价格涨得十分离谱,是原来价格的3倍,是一种趁火打劫的行为。试想,三九寒天到了,由于供暖公司是独家经营,居民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住户如果不按供暖公司的要求交费,那么就无法能用到暖气,那不天天冻得半死。实际上,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当地物价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正常情况下,供暖费等这种涉及民生的收费,应该是由政府定价的,如果要涨价,也必须由物价部门通过召开听证会等作出决定。而当地物价部门却没有监管到位,任由这个供暖公司把暖气出售给物业公司,再由物业公司转手给居民,从而获取巨额利润,这显然是一种不法行为。就像现在政府对商品房进行限价后,房产开发公司先将房屋挂到中介的名下,然后让中介加价后销售,双方从中获取不法利润是同样的性质。
实际上,供暖公司完全没有必要让物业进行代收供暖费,居民的房屋面积是固定的,缴费现在都在手机上就可以完成。只要规定个期限让居民交清供暖费就行了,如果有用户不交,可以通过切断供暖等解决。所以,有关部门应该认真查一查这个供暖公司在供暖中存在着哪些不规范的地方,如果有问题,必须进行重罚,让其长点记性。不然,如果不严肃处罚,其他供暖公司也跟着效仿,那居民的这个冬天怎么过?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