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早抓小”怎么抓最有效?一些党组织对“抓早抓小”工作不重视怎么办?日前,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委出台《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明确8类适用范围,归纳15种“抓早抓小”的处理方式,着力提高日常监督的可操作性。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监督的目的在于规范用权、推动工作、服务于民。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并非组织跟干部过不去,明确监督适用范围,归纳“抓早抓小”的处理方式,更不是组织找茬,给党员干部“挑刺”,而是为了帮助党员干部减少失误,及时纠偏,凝聚合力,干事创业,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任何权力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都有可能出现严重违纪和腐败问题。党内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要习惯于在组织和群众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既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也是预防腐败思想在党内法规建设中的具体化。当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才能防止和避免发生重大错误。才能以身作则,为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出表率。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特别是对工作不力、作风飘浮、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要及时用好“四种形态”、采取组织措施。以此,才能让不良倾向得到及时纠正,让干部身上的小毛病不至于演变成大问题。让小事情酿成大事件,这不仅使干部个人身败名裂,而且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着实得不偿失。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大规矩,只有落实到党员队伍的日常管理中去,才能让制度的笼子越来越严密,锻造出优良的党内作风,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才能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平常心,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在防微杜渐上不舍尺寸之功。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日常监督“抓早抓小”要的就是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笔者相信,“春早人勤”,只要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定能将改进作风内化为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取得改进作风的实效,让民心与党心贴得更近。
稿源:荆楚网
作者: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