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学生小倩献血时被强行多抽了100毫升熊猫血,对此,涉事献血站声称:“详情有出入,但不便告之。”(4月3日,央广网)
从献血站“详情有出入”的声明可以判断:献血站知道多抽了小倩100毫升熊猫血的事实。至于为什么多抽?献血站有难言之隐,不方便告诉社会公众。
多抽血的原因有两种可能,一是献血站人员犯下低级错误,把本该抽200毫升的血量错误地认为抽300毫升,结果多抽了。二是献血站人员发现小倩的血是熊猫血,稀少、金贵,血库里极需增加库存,所以临时起意,在不征求小倩同意的情况下,或者担心征求意见时,小倩不同意,便在抽血时顺手牵羊,强行多抽小倩的血。原因如果是前者,说明涉事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出现错误。如果是后者,那事关献血站的职业道德,其损人利已,缺乏诚信的行为无疑往自己脸上抹黑。而献血站事后的“不方便告之”的声明,也为其无耻、无赖的品行“加分”。
社会公众积极响应号召,去献血,是为了挽救病患者的生命,体现了社会个体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关爱情怀。献血站作为献血活动的组织实施者,在道德品行上应该优于社会个体,如此,才有资格去号召、动员他人。如果献血站职业道德败坏,责任心缺失,他们凭什么号召社会公众参加带有善意的献血活动。小倩被多抽了100毫升的血,对她来说,身体可能没有什么大碍。涉事献血站可以对其诚恳道歉,寻求谅解,给予她一定的经济赔偿。可是从献血站声明看,献血站不愿意告诉大家真相,反正社会公众拿其没辙。涉事献血站的血最终要输入病患者的体内,收取一定的费用,多抽献血者的熊猫血,是否有利用他人善心来谋利的嫌疑。
对待一些工作错误,一些涉事部门往往遮掩、躲避,不敢公开真相,缺少责任担当。其结果,事态一再发酵,社会公众纷纷质疑,而自己也处于舆论风口的位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评判。因此,从平息事态、解决问题、挽回声誉角度上来说,涉事献血站应对多抽100毫升熊猫血事件有个交待,这样,于人于已都有利。同时,应该建立相关赔偿制度,对工作原因造成献血者损失的,给予一定经济赔偿。毕竟,社会不允许行善者受委屈。
稿源:荆楚网
作者:许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