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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注入“三大动力”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09:05 来源: 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才是内生动力,培养人才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法律是有力的外在保障,为知识产权筑起“护城墙”;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步入新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建设大而不强、多而不精,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等问题依旧突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重点从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等方面着手。

强基固本,搭建知识人才梯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全民科学素养的提高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密切联系起来,从而在源头上保证我国有源源不断的创新新鲜血液,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搭建人才创新梯队。确保各创新主体科技成功转化链具有充足的人员配置和优质的技术支撑,是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加速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人才是专利等创新知识产权成果的最根本源泉,也是成果转化工作顺利推进的智力保障,要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优化激励分配制度,充分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保障创新主体权益,不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从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依法护航,构筑知识产权“护城墙”。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劳动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要严格法律法规,走法治化的道路。1950年,我国就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等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系列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要进一步加强立法体系的完善,让法律及时为新领域、新业态、新产业保驾护航,要在法律法规条文上下功夫,让细节更清,让基础更实,让惩罚机制更严,让侵权者不敢伸手。要加强执法机制的完善,成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执法震慑知识产权违法侵权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要强化法治宣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专题培训,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知识保护意识,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杜绝侵权行为。立法先行,严格执法,普法宣传,构筑起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实“护城墙”。

思想开花,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近日,我国科学家首次实现了二氧化碳到淀粉的从头合成,以二氧化碳为原料,不依赖植物光合作用,直接人工合成淀粉,看似科幻的一幕,真实地发生在实验室。从“0”到“1”的原创性突破背后是科学家们思想破冰,敢想敢干,反复实践,勇闯无人区的首创精神。落户于武汉江汉区红T时尚创意街区的“武汉原创认证保护中心暨武汉原创认证保护江汉分中心”,是全国第二个、武汉市首个原创认证保护分中心。借助这一平台,为创意企业提供全领域的知识产权确权服务,激励企业和创作者“想创新”;帮助企业和创作者“敢创新”;引导企业和创作者“会创新”,进而激发全社会主体创新活力,助力知识产权事业跨越式发展。实践是真理的最高标准,探索是科学的最好老师,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才有机会把不可能变成现实。同时要当好“店小二”,引导知识产权提量增效,营造创新创业新环境。要涵养容错试错纠错土壤,让创新人才呼吸新鲜活力的空气,在实践的大海里恣意遨游,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汇聚起知识产权创新的汪洋大海。

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时代浪潮中,“中国号”是能“稳舵”“远航”“冲浪”的非凡战艇,“稳”得住致远船舵、“冲”跃出崭新方位、“航”载着美好未来。中国有人民智慧也有法律保障,有创新朝气亦有实践勇气,定能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走出更加广阔的创新空间,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注入强劲动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熊柯(武汉江汉区)

【责任编辑:廖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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