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对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系列数值有不同程度质疑。例如,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990元;过去五年失业率未突破4.3%等。统计局回应称,统计数据大多数是以平均值结果公布的,不同地区的人以自己的感受进行评价,自然有不同评价结果。
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与公众的感觉不一样,自然会受到质疑。原因也只有一个,要么是统计局的感觉出了问题,要么是公众的感觉出了问题。综观统计局列出的几个原因,答案已是不言自明了。统计局认为是平均值惹得祸;是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知识和方法了解不够……
不能说统计局列出的理由毫无道理,可却让公众难以接受。说我们对统计数据的知识和方法了解不够,这是事实,但何以经济学家也在质疑?就连数据采样上很难做到完全接近现实的问题,似乎也变成了公众的错。这样的理由实在过于苍白。
数据统计,最重要的是真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的采样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有人不提供真实的数据,那就是违法了。而统计局明知道是不实的数据,还在采用,那更是违法了。不管是何种原因。统计局的责任是抹不去的,怎么能够算到公众的头上?
以我有限的目力所及,也能够见到许多的统计数据并没有本真。在“数字出官”的语境中,我们虽然见到许多因为不实数据而受到惩罚的案例,但由于比例太小,并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应该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即有真实性,现在公众普遍感觉“数据失真”,至少说明统计的方式是与公众的要求有一定距离的。可统计局却一再强调统计数据大多数是以平均值结果公布的,不同地区的人以自己的感受进行评价,自然有不同评价结果。还说,平均数值会掩盖一些差异。
那为何一定要采用平均数值来说明事实呢?
在我看来,失真的统计数据与不合民众实际的统计方式才导致了数据的失真感。对于存在问题的原因,我们的统计局应该清源自查,尽量找出让民众能够接受的数据统计来告诉民众,也能够为国家的决策提供真实的本相。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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