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一位网名“狰狞山峰”的网友,在<<华声论坛>>图文并茂发出的题为《有这么无耻的吗?—MM醉酒付出贞操(组图)》的帖子叫人吃惊和不可思议。网友“狰狞山峰”在贴子里描述整个事情的经过为:昨天他在某吧喝酒,无意看到一个喝得醉醺醺的MM和同伴打赌,输了就要按对方要求做。结果MM输了,于是同伙们一起起哄要赢了的男生和他做爱。令人吃惊的是,MM竟毫无廉耻地撅起屁股趴在台面上,任由男生褪下她的内裤。接着,男生也拉开了裤子掏出已翘起来的JJ真的从MM后面插进去了。同时,在帖子里网友“狰狞山峰”还传附了自己用手机拍的三张该场面的图片。
本帖发出后,立即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华声论坛》管理员还于1月8日17:47将本帖列为了精华帖并置顶首页。在笔者1月13日0:08发稿时为止,该帖点击阅读数已达176773人次。同时,许多网友还跟帖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决大多数人认为该行为的无耻。但是,也有许多网友在质疑本帖的真实性,尤其是"第3楼"一位叫"天天不在线"的网友说:“真的!??不会吧!是在哪一个A片中抓过来的图片吧?”
该帖所述内容是真的吗?笔者表示怀疑!
一、本帖事件不合情理。人,尤其是我们中国人(因为西方人说不准),不管她(他)有多无耻,多超畜牲的性随便,但要在有一定人数在场的公共场所公然做爱,这个可能性是非常小的,甚至没有。除非狗男女双方都是精神病。如果这两人真是精神病,可能也不懂得去酒吧这种具有一定档次的地方正常消费吧!难道是两人因为醉酒失去了行为控制能力,但是也不可能醉到那个地步吧!就算是这两个人都醉了,难道他们同来的朋友也全醉了?他们会"眼睁睁"地允许自己的朋友在此丢人现眼吗?并且,那女子和同来一起消费这几人是熟人关系吗?可能是,因为发帖人称他们为"同伴",若是,那这种在公共场所公然做爱的行为,根本就不会发生!难道那女子是"三陪女"?若是,那这种在公共场所公然做爱的行为,也不可能发生!因为"三陪女"的性虽随意,但其是与钱紧紧挂钩的,不会因一个丝毫不具备强制性的服输承诺甘心"受罚"。退步而言,即使是"三陪女",并有金钱交易,她也不会在如此大众场合大胆公然完成交易。即使"三陪女"有这个胆,恐怕那男的也为因难为情,不会去真上。这等肮脏之事,如果在象包房等小面积范围,或许可能发生。所以,该事件存在的真实性不具备情理条件支持!
二、本帖事件说是在酒吧大厅颇有疑点。发帖人说是在酒吧大厅,可是从其所提供的三张图片来看,只看到旁边一角有个类似吧台的一点暗境,除此以外就看不出其它任何反应是酒吧大厅的场景了。另外从有无"广众"来看,三张图片除了有所谓的做爱双方及旁观一人外,就找不到其它的人了。难道酒吧就只有三四个人在消费吗?难道这么火爆的激情场面,就没人围观吗?难道酒吧里的人都是那么高贵,一见这种肮脏之事就恶心全人去楼空了吗?所以,本事件的发生地点说是酒吧,其缺乏大庭广众之下的依据。
三、本帖事件说是在做爱也是几不像的。从本帖提供的三张图片来看,第一张和第三张可完全排除是做爱的行为在发生。第二张图片,若无下面的文字辅助说明的话也难看出是在做爱的。当然与文字说明结合一看后,倒是大概像那么回事。即人们对做爱称的"后进式"或"狗趴式"。但是,如果仔细一看还是有许多疑点的,尤其是后面所谓正在进行做爱的男的。图片没拍出男的的头部和面部,所以是男是女就不清楚。即使他是男的,从他直立的姿势以及手的垂竖,能看出他是在和女孩做爱吗?图片不知是故意避免有黄色成分出现,还是其它不可告人的因素缘故,拍摄角度只是在突出女孩的面部和上身部,未有双方下半身裸露的画面。当然,我并没有要发帖人把那过烂过污的图境提供出来的意思,只是说用个巧妙的角度把避开双方性器官的下身裸露表现出来,就更为有证了。所以,本事件说的是在做爱也缺乏事实依据。
四、本帖事件在发生的季节时间上有问题。发帖人的发帖时间是2008年1月6日,帖中叙述事件发生时间为"昨天",即2008年1月5日,也就是前几天。现在是什么季节了,大家至少穿三件衣服吧:内衣,毛衣,外套。室内即使有空调暖气,大家一般也就把外套脱了吧。在酒吧包房有可能会多脱一件毛衣,但在酒吧大厅为了多数人适应,老板不会把温度整得过高吧,所以一般人也就顶多脱个外套而已。然而,大家可看一下在酒吧大厅所谓的做爱男女双方,两人都穿的是短袖衣服。难道是因为两人过于“激情”太热的缘故?那么,旁边那个观赏者也穿了短袖,难道也是因为看得发热了吗?
所以,本帖事件的发布者--“狰狞山峰”有做假撒谎的严重“嫌疑”。那张做爱的图片只是一个姿势的巧合。即使图片上的男女是真的在做爱,也多半是发帖人在其它影像上的抓截图片,而不是他说的两人在酒吧大厅做爱,而且是他亲眼所见的事实。若事情真是这样的话,我送你两个字:无聊!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