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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新闻出版总署重视宣传的学术意义
发布时间:2008-02-28 08:03:47来源: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政策宣传方面走上了制度化的道路,同时也明确区分了新闻与宣传之间的界限。
  新闻是一种观点的表达,而宣传则是为了扩大执政者的影响,解释执政者的各项方针政策。从目的上来看,二者都是为了增加信息供给,但是出发点不同,角度不同,落脚点也不同。不能把政策宣传等同于新闻报道,政策宣传必须遵守自身的规律;新闻报道也必须遵守真实客观的原则,减少新闻作品中的主观判断,尽可能地做到以事实说话,千方百计地为读者或者观众提供有价值的新闻作品。
  从性质来看,新闻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衍生,也是实现公民宪法权利的保障;而宣传则是执政者提高执政水平,宣传各项政策,争取选民支持的政府活动。从技术来看,新闻是从公民的视角,观察事物,分析事物,从而制作新闻作品;而宣传则是从政府的角度,解释政府的各项行为,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从主体来看,新闻强调主体的多样性,新闻作品不仅要反映某个行业、某些阶层的声音,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行业、其他阶层读者或者观众的诉求,所以,新闻是社会公器,是展示多元化社会各种信息的载体,是各种信息交流的渠道;而宣传则反映执政者的声音,是执政者扩大自己的民意基础,争取选民支持的信息传播行为。
  新闻出版总署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全面、准确、主动、及时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宣传新闻出版方面的方针政策,为新闻出版事业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基础。所有这些工作,都是为了推进中国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换句话说,《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宣传管理办法》是为新闻事业发展提供服务的具体准则,是体现服务政府的行为规范。这项制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规范了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各项宣传工作,更主要的是,提醒新闻出版管理工作者,必须时刻注意新闻与宣传之间的界限,不能以宣传的标准要求新闻作品,也不能简单地把采访报道看作是一种宣传工作。
  过去,一些新闻管理工作者难以区分宣传与新闻之间的界限,他们总是要求新闻媒体直接把党的方针政策刊登在新闻版面上。其实,他们不知道这样做,非但无助于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反而让党的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之中。所以,今后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新闻媒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将党的方针政策变成新闻作品,必须让新闻作品以公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出来。只有这样,新闻事业才会健康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真正深入人心。
  现在一些地方报纸,将党的日报与都市报分开经营,重视都市报的市场推广工作,而忽视党的日报市场推广工作。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如果党的日报不遵从新闻规律,把自己变成党和政府的文件发布载体,那么,党的日报就会逐渐失去应该占领的阵地。如果都市报经营者把采访报道党的各项改革措施的重任交给党的日报,只重视花边新闻,热衷于炒作低级下流消息,那么,不仅会降低新闻的品质,而且会导致整个社会道德沦丧。所以,必须把宣传与新闻区别开来,学会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转化为新闻作品,从而提高党的日报信息量,逐渐夺取党的日报失去的市场。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新生(湖北省传播法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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