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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新闻媒体批评是重要的政治资源
发布时间:2008-03-06 11:11:29来源:
  近一段时间,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某些政治人物频频表示,“欢迎”新闻媒体批评政府工作。在一些地方,甚至还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媒体批评监督写入“问责”制度中,如果政府官员不接受新闻媒体监督,或者对新闻媒体的批评不加重视,那么,政府官员应当承担政治责任。这说明一些政府官员已经注意到现代政治的内涵,意识到新闻媒体批评是重要的政治资源。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各国的政治形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上而下的封建政治形态,被自下而上的民主政治形态所取代,政治人物必须时刻接受选民的检验。在政治的“半导体”时代,政治人物只需对上级负责,不需要对选民负责。但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政治人物必须时刻注意选民的意见,确保自己的政治地位不会因选民的普遍反对而发生动摇。
  在民主政治的过渡时期,上级官员在选拔下级官员的时候,除了考核其忠诚度之外,还必须关注社会舆论,关注候选人的民意基础。这就迫使政治人物在执政的过程中,必须关注新闻媒体的批评,时刻注意自己在新闻媒体上的形象。他们这样做,不单单是为了讨好选民,也是为了引起上级官员的注意,从而为自己的政治进步铺平道路。
  在政治关系中,除了政治人物与选民之间的关系之外,还有政治系统内部的各种关系。当政治系统内部斗争变得日趋激烈,甚至不可调和的时候,巧妙地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可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当上级考察干部队伍的时候,或者政治选举的季节,各级领导干部非常重视新闻媒体报道的原因。因为他们知道,在关键时刻一个不起眼的报道,就可能将政治对手置于死地;一个陈年旧案的新闻炒作,就可以了结一个政治人物的政治生命。现在,越来越多的政治人物意识到与其被动挨打,不如牢牢把握新闻舆论的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主导政治走向,谋取更多的政治利益。
  当前,越来越多的新闻媒体意识到了新闻监督在政治生活中的巨大作用,他们把最好的新闻记者放在新闻舆论监督报道方面,甚至连一些非主流的新闻机构或者海外新闻媒体在内地的新闻分支机构,也参与到新闻舆论监督报道之中。他们这样做在主观上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但在客观上也促使政治人物重视新闻媒体的批评,他们主动与新闻媒体搞好关系,从而避免出现不可控制的新闻报道局面。
  政治人物欢迎新闻媒体监督,是中国社会转型期特有的现象。从理论上来说,采访报道权属于公民权利的延伸,是公民宪法权利的自然组成部分,所以新闻媒体必须自觉地站在公民一边,积极主动地监督政治人物和国家权力机关。
  由于过去我们过分强调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把新闻媒体看作是党的喉舌,因而限制甚至剥夺了新闻媒体对政治人物的批评监督权利。政治人物“欢迎”新闻媒体批评,更像是一种拨乱反正,是一种尊重公民宪法权利的表现。即使政治人物不欢迎新闻媒体监督批评,新闻媒体也应当把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自己的天职。
  政治人物“欢迎”新闻媒体批评,从正面意义来看,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良好开端。但是,从操作层面来分析,如果政治人物主动“欢迎”新闻媒体监督批评,那么,有可能产生的后果是,政治人物牢牢地把握住新闻媒体监督批评的主动权,新闻媒体在批评监督政治人物的时候,有可能被操纵,从而成为某些政治人物的提线木偶或者政治打手。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一些新闻媒体堕落成为政治斗争的“急先锋”,他们在政治选举期间,通过有选择地批评报道,从而间接操纵地方选举,为某些人谋取更多的政治利益,营造所谓的社会舆论环境。
  所以,新闻媒体对政治人物主动亲近乃至“欢迎”新闻媒体批评,应当保持高度的警惕。因为这毕竟不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常态,而是一种社会过渡时期不得已的妥协安排。新闻媒体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自觉地站在公众一边,在各种政治斗争中保持相对超脱的地位,面对某些政治人物伸出的“橄榄枝”,应当谨慎应对,不能满腔热情地投身到政治人物的怀抱中,把迎合某些政治人物的政治需要看作是自己应尽的职责。
  新闻媒体批评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政治人物越是对新闻媒体流露出政治热情,新闻媒体越是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不能把法律上新闻媒体应有的权利,看作是少数政治人物的恩赐;更不能把依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机关必须披露的信息,当作是新闻媒体主动批评政府工作的奖赏。
  新闻媒体批评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政治人物为了突出自己廉洁奉公的形象,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拒绝受贿的情节,可是读者恰恰从报道中发现了蛛丝马迹,通过广泛的深入调查,从而发现了政治人物贪污受贿的斑斑劣迹。这种富有戏剧色彩的社会现象恰恰说明,对那些“欢迎”新闻媒体批评的政治人物,新闻媒体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应该从他们身边开始,调查贪污受贿犯罪线索,从而使新闻舆论监督真正发挥作用。
  历史会记录中国社会转型期这一特殊的新闻现象。作为新闻媒体面对政治人物的“友善之举”,万万不可沾沾自喜,更不可因此而放松警惕。政治人物对新闻媒体过于“关心”,会损害新闻媒体的独立性。所以,新闻工作者应当有平常心,应当了解新闻报道权的性质,以更加积极的态度,主动地监督批评政府机关和政治人物。
  总而言之,我们应该意识到,政治人物“欢迎”新闻媒体批评,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表现,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特有的现象。但是,新闻媒体面对政治人物“欢迎”批评的姿态,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充当某些政治人物的打手,更不能成为愚弄百姓、掩盖真相、转移公众视线的工具。新闻媒体应该时刻注意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应该把监督政治人物和国家权力机关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是神圣职责。
  现在一些年轻的新闻工作者,看到政治人物通过互联网络与公众交流,于是便欣喜若狂,以为新闻媒体获得了政治人物的信任和支持,今后便有施展拳脚、大展宏图的机会。他们过高地估计了新闻媒体在社会变革中的能量,也低估了政治人物的智商。政治人物通过互联网络与公众交流,是现代政治的基本要求。如果政治人物不愿意听取公众的意见,那么,其决策的科学性就会受到质疑,在现实生活中就会碰壁。所以,政治人物主动接受公众的批评,并且通过互联网络解释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是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表现,也是信息时代对政府官员最基本的要求。但是,新闻媒体必须注意,民意是可以选择的,如果政治人物借助互联网络或者其他新闻媒体,有选择性地制造舆论,或者转移公众的注意力,那么,新闻媒体就应当坚持自己的主体性,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世界,准确地把握方向,勇敢地揭露真相。
  批评不是政府的专利,就好像监督不是新闻媒体的专利一样。如果新闻媒体与政治人物建立过于亲近的关系,那么,新闻媒体也会走上腐败之路。现在有一些新闻媒体的记者因为滥用采访报道权,非法聚集财富,而被司法机关绳之以法;有一些新闻媒体因为借助于政府资源,不断积累小团体利益,而成为公众指责的对象。所以,新闻媒体面对政治人物的“高姿态”,应当坚守自己的立场,万万不可放弃自己的责任,与某些政治人物沆瀣一气,损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可以这样说,政治人物“欢迎”新闻媒体批评,给新闻媒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新闻媒体在制作新闻作品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新闻作品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而且还要考虑到新闻作品发布的时效性和社会效果。同样的法律案件,如果在某些政治人物的授意之下,在选举期间公开报道,那么,就有可能给某些政治人物带来负面影响。新闻媒体在关注新闻事件的同时,必须有灵敏的政治嗅觉,高尚的政治品格,扎实的业务功底,不要被某些社会假象所迷惑,而应该深入地了解新闻事件背后所隐含的政治动机,从而制作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新闻作品。在这个特殊复杂的年代,新闻媒体务必要把握好政治分寸,决不能为了满足某些政治人物的个人喜好而误入歧途。
  新闻是易碎品,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更是如此。同样的新闻事件,选择不同的报道时间,采取不同的报道角度,都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政治效果。所以,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一定要谨慎使用自己的权利,在波诡云谲的复杂政治关系中,始终主持公道,捍卫正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新生(湖北省传播法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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