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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新闻平民化时代困扰奥委会
发布时间:2008-03-06 11:19:00来源:
  2008年2月15日,国际奥委会终于作出决定,允许运动员在参加奥运会期间撰写博客,但同时又规定,出于防止泄露机密和侵犯著作权、转播协议的考虑,运动员所撰写的博客只限于抒发个人情感,不得将博客作为撰写新闻稿的空间。换句话说,在奥运会期间,运动员博客中只能写个人的、与奥运会有关的感受。国际奥委会规定,运动员在2008年8月8日至24日北京奥运会期间,不能在博客内刊载任何视频、音频文件,也不能刊登有关第三方的机密信息。运动员或者官员只能在博客内公开非奥运转播区域拍摄的照片,但是国际奥委会允许他们刊登在转播区域内只涉及个人形象、不涉及比赛本身的照片。除此之外,运动员的博客不能涉及商业广告或者任何与商业广告相关的行为。(新华社2008年2月16日北京电)
  国际奥委会之所以作出如此严格的限制,是因为既要考虑到奥运会的非政治色彩,同时也要照顾到奥运会赞助商的商业利益。奥运会是一个和平的体育盛会,但是从奥运会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与政治密不可分。在国际政治形势复杂的大背景下,奥运会的举办地、奥运会的参加国、奥运会项目的设置乃至具体的程序安排,都充满了政治意味。某些运动员为了宣扬自己的政治主张,在奥运会颁奖仪式上,出示有关政治性的标志物,这样做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奥运会的性质,但却给奥运会的组织者带来了困扰。所以,国际奥委会采取一系列限制性措施,防止运动员或者奥委会官员在奥运会举办期间从事政治性活动。禁止运动员或者官员主动发布有关新闻,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近些年来,国际奥委会在奥运会举办期间从事各种商业性活动,不少奥运会赞助商也希望通过独家赞助或者独家经销的方式,获取更多的利益。奥运会的运动员或者官员在奥运会期间展示非赞助商的产品或者商标,无疑将损害奥运会赞助商的利益,同时也间接损害国际奥委会的商业利益。正因为如此,国际奥委会在作出各种政治性限制之外,通过了一系列关于保护赞助商商业利益的规则。这些规则五花八门,其中既有关于运动员的着装问题,也有奥运会各个比赛项目产品的使用问题。所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奥运会的商业利益不受侵害。
  但是,国际奥委会的各项规则在新闻平民化时代,变得不合时宜。一些运动员在奥运会期间,将自己的所思所想,通过博客表达出来,并且为某些新闻媒体所采用;一些奥运会官员在自己的博客中,对奥运会项目设置、器材使用乃至举办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评价,从而使新闻传播跨越了奥运会的赛场警戒线,摧毁了国际奥委会为防止奥运会政治化而设置的各项规则,破坏了有关国际奥委会关于奥运会举办期间商业利益分配的法律界限。在博客中,现场运动员的实时采访报道,代替了专业新闻记者的工作,使新闻报道更具有现场感。而运动员在奥运会赛场的各项活动,不仅为他所代表的商品或者品牌提供了展示的机会,从而削弱了奥运会赞助商或者品牌的商业形象,而且使体育的运动会变成了商品或者商标的展览会,从根本上损害了奥运会的形象。
  国际奥委会所面临的困扰,进一步说明在国际社会关系中,政治、经济、新闻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奥运会作为人类精神文明中的宝贵财富,不可能永远被少数人所垄断,也不可能被少数企业所分享。所以,开门办奥运应该成为国际奥委会努力的方向。今后国际奥委会应当减少奥运会中的商业色彩,应当改变奥运会垄断经营的局面,在充分尊重各国人民利益的基础上,建立一种财富共享的奥运会举办体制。如果仍然通过冗长的遴选程序选择奥运会举办地,通过私下的商业谈判获取更多的利益,并且不断提高奥运会举办的门槛,让中小国家无法真正参与,那么,奥运会就走到了历史的尽头。总之一句话,如果不改变目前奥运会的运作模式,那么,奥运会的运动员或者官员还会通过其他的方式,不断地向国际奥委会的规则发起挑战。
  奥运会是世界人民的体育盛事,奥运会应当成为团结和平的象征,应当远离政治和金钱,应当成为民间的国际盛会。如果国际奥委会一方面刻意淡化奥运会举办期间的政治色彩,另一方面却不断寻求各国政府的支持;一方面强调奥运会的非商业化,可是另一方面却不断增加商业谈判;一方面限制奥运会的运动员和体育比赛官员的个人行为,可是另一方面却牢牢控制着奥运会比赛转播权。那么,国际奥委会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在比赛期间肯定会产生强烈的反弹。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新生(湖北省传播法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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